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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3财报-
玉禾田:2024年半年度报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0/191 证券代码:300815证券简称:玉禾田公告编号:2024-06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3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鲍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晓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克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展望规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的措施”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2 第十节财务报告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将上述文件的原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玉禾田 指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 指 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蕴能 指 深圳市鑫卓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昌高能时代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鑫宏泰 指 深圳市鑫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玉禾田 指 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绿源中碳集团 指 深圳绿源中碳智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泰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高能环境 指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永恒光集团 指 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恒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BOT 指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转让),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TOT 指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运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玉禾田 股票代码 30081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玉禾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EITEnvironmentalDevelopment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EI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鲍江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瑾 邓娜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18楼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A座18楼 电话 0755-82734788 0755-82734788 传真 0755-82734952 0755-82734952 电子信箱 dmb@eit-sz.com dmb@eit-sz.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04,661,715.68 2,927,714,493.88 1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6,754,108.71 317,610,960.14 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4,032,479.19 300,107,895.32 7.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781,218.27 133,370,430.28 -30.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98 0.7968 2.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98 0.7968 2.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3% 9.16% -0.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79,486,336.16 7,341,247,766.16 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80,906,084.28 3,621,620,375.57 7.1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64,215.24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及固定资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5,127,645.94 主要为政府补助。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10,536.42 主要为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3,119,723.46 主要为对外捐赠、工伤赔付及诉讼支出。 支出减:所得税影响额 529,242.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31,801.77 合计 2,721,629.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运营和物业管理两大板块,为政府单位和企业客户提供“全场景”的城市运营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环境管家、城市空间管家、城市焕新管家、城市智慧管家及物业管理等服务系列。 (二)经营模式 1、城市运营 城市运营,公司主要参与各地政府城市运营项目的招标和询价活动,中标后与当地政府或者环卫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在特定期限及区域内提供城市“全场景”一体化城市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空间管理、城市资源运营、环境卫生、绿化管养、道路管养、市容管控、水域管理、智慧停车、智慧照明、数字化城管等城市公共服务。目前,城市运营服务内容边界扩宽,产业链延展,业态升级,形成“管理+服务+运营”的城市运营新模式。 城市运营主要采取模式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特许经营权模式、国企混改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即传统的服务外包模式,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 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 特许经营模式: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适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国企混改模式:该模式通过在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促进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政府方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方,双方按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社会资本方承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涉及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等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方根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通过“使用者付费”保证社会资本方获得投资回报和合理收益。 公司已为近200家政府单位和超180余座城市提供长期服务。 2、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主要参与各地公共事业卫生服务项目及企业客户的招标和询价活动,中标后与不同物业业态(如写字楼、住宅、商业、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户签署服务协议,在特定期限及区域内提供开荒、日常清洁保洁服 务及各种专项清洁服务(如石材养护及翻新处理、地毯清洗、地面打蜡、绿化养护、室内空气治理、四害消杀、消毒、外墙清洗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 公司已为超过1,200家品牌客户提供长期服务。 (三)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1、城市运营行业发展状况 (1)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城市运营市场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政府行政职能主导阶段;二是小规模市场化试点阶段,以中小型企业参与为主;三是市场化全面推广阶段。2013年以来,城市运营进入市场化全面推广阶段。 以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3〕96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分水岭,我国城市运营产业正式从政府行政职能主导管理阶段过渡到市场化推广发展阶段,从一二线、沿海城市推广至三四线城市、中西部地区及县城、村镇等,环保产业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期。市场化运营企业规模从中小型向大型企业的方向发展,一些综合实力强的企业从区域走向全国,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服务市场竞争。 在城市精细化管理背景及“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下,城市治理公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