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缪福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行业监管政策的风险、知识产权风险、游戏产品生命周期风险、新游戏开发和运营失败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内容与采取的措施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1 第六节重要事项2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4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富春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春投资 指 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平潭奥德 指 平潭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福州中富 指 福州中富泰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富春 指 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通畅 指 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富春慧联 指 福建省富春慧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骏梦 指 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智城 指 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欣辰 指 福建欣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富科技 指 中富科技(平潭)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梦展科技 指 梦展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系上海骏梦全资子公司 盖姆艾尔 指 上海盖姆艾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华南通信 指 广西华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国信优易 指 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中联百文 指 北京中联百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紫龙奇点 指 天津紫龙奇点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Gravity 指 GravityCo.,Ltd 上海触控 指 上海触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巨潮资讯网 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VR 指 虚拟现实技术 AR 指 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 MR 指 混合现实技术 XR 指 扩展现实,是AR、VR、MR等多种技术的统称 IP 指 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指知识产权 5G 指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6G 指 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 AI 指 ArtificialIntelligence的缩写,指人工智能 AIGC 指 AIgeneratedcontent的缩写,指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富春股份 股票代码 30029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富春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chun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uchun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缪福章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建平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 电话 0591-83992010 传真 0591-83920667 电子信箱 fuchungroup@fuchu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0,454,908.26 180,875,800.66 -3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923,446.96 17,083,549.55 -29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850,292.28 5,878,744.16 -69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2,326.08 -8,315,479.52 94.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6 0.0247 -292.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6 0.0247 -292.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5% 2.95% -8.8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35,099,556.04 1,037,735,296.50 -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7,780,498.71 579,564,278.86 -5.4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453.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0,737.1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25,841.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03,083.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92,955.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0,673.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04,640.65 合计 1,926,845.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以“数字文化+通信信息”为主营业务,秉持“成人达己,成己为人”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在数字文化领域,公司主要从事移动游戏的研发、IP运营业务,坚持“精品研发+知名IP”战略,以移动游戏为主要载体输出高质量数字文化内容,深耕港澳台、韩国、东南亚等多个海外地区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出海,同时积极推进VR/AR等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游戏业务的融合。 在通信信息领域,公司是“数字福建”信息化顶层设计最主要的咨询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立足于通信技术服务、信息化项目可研规划基础,为业务转型积极准备,发挥优势转向多领域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数据中心工程建设、政企专网建设服务的多层次数字赋能综合提供商。 1、数字文化业务 根据游戏工委发布的《2024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4年1-6月,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1,472.67亿元,同比增长2.08%,增长趋势较为平稳;游戏用户规模达6.74亿人,同比增长0.88%。在游戏出海方面,2024年上半年,我国自主研发游戏在海外市场的实际销售收入达到85.54亿美元,同比增长4.24%,北美、日韩地区仍为我国移动游戏主要海外市场。但随着众多企业出海,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叠加国际局势动荡隐私 政策变动等因素,游戏出海的难度和经营成本也日益增加。在行业政策方面,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将网络游戏、电子竞技正式视为文化娱乐消费、数字消费的组成部分。在游戏相关技术方面,5G、人工智能、AR/VR 等前沿技术与游戏产业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其中AIGC技术的发展更是为游戏行业实现提质增效,并有望催生更丰富的游戏品类,将推动游戏行业新一轮发展变革。近年来,我国将游戏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其在文化、科技、教育、文旅等多领域的社会经济价值。 公司数字文化业务以移动游戏为主要载体,坚持精品出海化发展路径,输出高质量数字文化内容,移动游戏业务坚持“精品研发+知名IP”战略,目前拥有众多优秀IP,如 《仙境传说RO》、《古剑奇谭三》、《秦时明月》等。在国内游戏用户增长趋缓、监管趋严以及政策层面鼓励优质游戏出海的背景下,公司选择出海抢占海外市场,充分利用在游戏IP运营、研运一体等方面的丰富经验,携手头部发行商布局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 2、通信信息行业 2024上半年,我国移动运营商持续推进、持续投资5G网络基础设施,5G网络覆盖率逐渐提升。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5G移动电话用户已达9.27亿户,累计建成5G基站 391.7万个,覆盖所有地级市城区、县城城区,覆盖广度深度持续拓展。5G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5G网络能满足人工智能“高带宽、低时延、大容量”的网络需求,推动工业 互联网、物联网发展,实现万物互联,加速人工智能发展。在数字赋能领域,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从世界数字化发展大趋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战略,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数字中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1)规划咨询与通信设计 公司是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