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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碳”索系列(八)顶层设计高屋建瓴,绿色转型势在必行

2024-08-13平安证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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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碳”索系列(八)顶层设计高屋建瓴,绿色转型势在必行

金融“碳”索系列(八): 顶层设计高屋建瓴,绿色转型势在必行 前瞻性产业研究 2024年8月13日 证券分析师 陈骁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16070001 CHENXIAO397@pingan.com.cn 郝博韬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1110001 HAOBOTAO973@pingan.com.cn 石艺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4070003 SHIYI262@pingan.com.cn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平安观点: 《意见》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布首个顶层设计文件 《意见》是中央首次发布有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 《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以及政策体系完善方向,其中实施路径涉及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消费模式、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意见》的发布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设立了两个目标:其一,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其二,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具体来看,我们分别从产业结构、绿色能源、绿色电力、绿色交通、绿色消费以及绿色金融六方面探讨《意见》带来的产业红利和投资机遇: 产业结构:关注节能环保行业,推动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意见》提出,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2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仅为7.5万亿元。此前,国务院着重关注环保节能设备释放与再生资源发展,于2024 年3月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重点提出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实施标准提升行动等具体举措。此次《意见》再次聚焦于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与此前《行动方案》政策方向一致,均有益于环保节能设备与再生资源领域发展。 《意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我们认为,这将加快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力、建筑等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其一,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 更新升级,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将利好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其二,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将加快培育出一批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利好以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其三,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望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 行业报 告 行业点 评 证券研究报告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绿色能源: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利好风电、光伏、氢能等行业发展。 从绿色能源方面看,《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具体来看,其一,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其二,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其三,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其四,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此外,《意见》还提出,统筹水电 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我们认为,一方面,政策对海上风电领域持明确支持态度,后续海上风电部署有望加快。另一方面,今年以来,氢能受关注程度明显提升,作为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有望成为终端用能低碳化的重要助力,上游制氢和下游氢车端发展有望得到加速。 绿色电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引领储能走向市场化运行。 从绿色电力方面看,《意见》提出,目标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此前,我国政策多次提及抽水蓄能装机容量目标,与此次《意见》中对抽水蓄能的规划基本相同。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指出,到2025年,将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将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将达到1.2亿千瓦左右,与此次《意见》提出的目标相同。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将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提升至8000万千瓦以上。 《意见》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近期,绿电政策密集出台,《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陆续发布,提出优化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和价格机制。针对电价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意见》对此进一步完善,针对 电价政策补充提出,“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我们认为,一方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将助力绿电需求端实现扩容,绿电溢价有望进一步得到凸显。另一方面,完善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将推动大储走向市场化运行,有望为国内大储价格内卷问题带来转机,进而改善储能领域商业模式。 绿色交通: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利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从绿色交通方面看,《意见》提出,目标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 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2023年1月,广西曾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对营运 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的要求,提出“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与此次《意见》中针对这一方面的目标相同。《意见》是我国首次在中央层面政策文件中提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其中营运交通工具指交通运输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公交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旅游客车、营运中的重型货车与内河船舶等。 《意见》关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强调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为实现“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下降,新能源汽 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这一目标,预计我国客运、货运、航空等多类型交通领域都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其一,客运方面,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其二,货运方面,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其三,航空方面,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发生产应用。我们认为,在动力电池价格呈现下探趋势的大背景下,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程度不断提升,有望带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在营运交通工具中的市场覆盖率大幅提升,进而利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实现“2030年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的目标。 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带动绿色产品消费潜力释放。 从绿色消费方面看,《意见》提出,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具体来看,其一,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其二,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 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其三,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其四,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其五,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我们认为,目前耐用消费品更新需求进入集中释放期,以旧换新、二手回收等绿色消费行为加速普及,在中央顶层政策的引领下,绿色消费将向更多服务场景延伸,利好绿色有机食品、节能节水家电、电动汽车等行业发展,相关绿色产品消费潜力有望得到释放。 绿色金融:金融支持传统行业绿色转型。 从绿色金融方面看,《意见》提出,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为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蕴含着庞大的资金需求,绿色金融的稳健发展将有助于引导我国产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势在必行。具体来看,其一,构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其二,鼓励银行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鼓励地方政府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其三,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其四,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其五,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其六,构建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等绿色发展标准体系。我们认为,一方面,《意见》强调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当前我国债券融资占绿色资金比重较高,股权融资占比较低,资金结构存在一定缺陷,未来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望迎来长足发展。另一方面,《意见》强调推动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利好碳监测、碳检测企业长期发展。 风险提示: 1)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传统行业融合不及预期,影响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行业绿色转型进度; 2)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制约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实施效果,影响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 3)新能源汽车需求未有明显提升,进而导致其作为营运交通工具,市场覆盖率增长趋势不及预期,或将限制多交通场景的电动化发展速度。 平安证券研究所投资评级: 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市场表现20%以上) 推荐(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市场表现10%至20%之间)中性(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相对市场表现在±10%之间) 回避(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市场表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市场表现5%以上) 中性(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相对市场表现在±5%之间)弱于大市(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市场表现5%以上) 公司声明及风险提示: 负责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就本研究报告确认: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研究报告是针对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公司研究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未经书面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将采取维权措施追究其侵权责任。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条款: 此报告旨为发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未经平安证券事先书面明文批准,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送、复印或派发此报告的材料、内容及其复印本予任何其他人。 此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平安证券认为可靠,但平安证券不能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平安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除非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