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ZANGGEMININGCOMPANYLIMITED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1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太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斌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在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测。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前瞻性陈述的局限性,并在做出投资决策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市场风险等因素。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0,514,082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5 第六节重要事项4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2 第十节财务报告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二)经现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藏格矿业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藏格钾肥 指 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 藏格矿业投资 指 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 藏格锂业 指 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 藏格创业投资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控股股东 永鸿实业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巨龙铜业 指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参股公司 中浩化工 指 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关联自然人任职高管的公司 藏青基金 指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藏格矿业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 西藏藏青基金 指 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藏格矿业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 麻米措矿业 指 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藏格矿业间接持股公司 钾肥 指 藏格钾肥生产、销售产品氯化钾(KCL) 碳酸锂 指 藏格锂业生产、销售产品碳酸锂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藏格矿业 股票代码 00040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藏格控股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藏格矿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ANGGEMINING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肖宁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瑞雪 陈哲 联系地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电话 0979-8962706 0979-8962706 传真 0979-8962706 0979-8962706 电子信箱 2671491346@qq.com zgjf000408@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61,658,045.18 2,796,382,160.48 -3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96,993,823.01 2,026,128,616.11 -3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77,569,272.97 1,999,363,661.78 -3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655,943.90 1,295,053,083.61 -72.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258 1.2901 -35.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258 1.2901 -35.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4% 16.16% -6.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828,587,947.59 14,091,584,562.19 -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125,955,577.52 13,057,776,309.67 0.5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1,50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91,058.7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5,409,823.67 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8,181.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237,23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851,906.70 股权转让补偿收益 202,772,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43,748.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378.41 合计 19,424,550.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非经常性损益 -57,701,355.20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站在被投资方角度穿透认定。 持有待售资产——加拿大超级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损失 -3,150,551.50 偶然性的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 -60,851,906.7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报告期内相关政策 颁布时间 颁布部门 相关政策 相关内容 2024年2月3日 国务院 《中央一号文件》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列为首要工作重点,指出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2024年2月2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 到2030年,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 2024年3月13日 国务院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2024年4月8日 国务院 《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 到2030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粮食单产水平达到每亩420公斤左右。 2024年4月17日 商务部等14部门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统筹“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全国家电消费季”“家居焕新消费季”等系列活动。 2024年4月24日 商务部、财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2024年4月24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锂渣利用处置指导的通知》 在2025年9月1日前,库存锂渣可按现有条件进行贮存。2025年9月1日之后,未进行属性鉴别的库存锂渣必须落实相关要求,按危险废物标准进行贮存。 2024年4月29日 发改委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三部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运行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基本原则。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不少于4年,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确定。每年度氮磷及复合肥储备时间为6个月,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时间为12个月。 2024年4月29日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 《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组织实施种子、肥料、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往年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加大抽检力度,线上销售的农资产品也要纳入监督抽查范畴。 2024年5月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2024年5月11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我省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持续做强产业链条;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推动循环梯次利用;拓展应用强化牵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规范建设;保障产业安全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要素统筹保障力度。 2024年5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