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概述与背景
**《透明度与披露实践:国家所有企业及其所有者》**报告旨在综合分析国家对《国家所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中第六章——透明度与披露实践——的实施情况。该章节强调国家所有企业的透明度和披露实践应符合国际认可的高标准,并特别关注大型参与经济或商业活动的企业,尤其是活跃于竞争市场的那些企业。
实施背景
自《国家所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于十多年前发布以来,全球许多国家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以提升国家所有企业部门的透明度,这既包括个别国家所有企业层面的改进,也包括所有者层面的总体报告。这些努力通常伴随着所有者职能的专业化、企业法人化以及部分企业上市的趋势,从而将实践推向了更加符合准则标准的方向。
当前挑战与机遇
尽管在经合组织(OECD)和非经合组织经济体中,已有若干良好实践,但透明度和披露的实施程度在全球范围内仍存在显著差异。总体而言,国家所有企业往往受到比上市公司更为宽松的披露制度。不同国家的披露实践因所有企业的企业形式和整体组合规模而异(考虑到企业的能力与规模)。此外,所有者实体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方式缺乏系统性、一致性与可比性。信息汇总报告的不一致性和缺乏协调性也是问题所在,这反映了所有者实体集中化程度和其收集与整合广义所有权组合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能力。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实施适用标准的程度以及审计质量的差异也是挑战之一。
报告目的
本报告旨在:
- 盘点国家所有企业及所有者在透明度与披露实践方面的现状,为未来有关竞争中立性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特别是对于国际活跃的所有企业及其所有者的自愿透明度标准。
- 审查国家在《国家所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实施过程中的进展,预计将在2020年完成。
报告编写与出版
报告由OECD财务与企业事务部企业治理与公司金融分部的政策分析师Sara Sultan Balbuena起草,Elisabetta Pilati、Katrina Baker和Henrique Sorita Menezes负责准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