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欧盟成员国同意重新安置16万难民以来,实际抵达的难民数量仅达到承诺数的18%,约为3万人。其中,西班牙已接收1279名难民,占其承诺人数的8%。造成这一低比例的主要原因在于重新安置政策的实施过程存在多个问题。
首先,重新安置政策在希腊和意大利的执行不力。只有那些有资格获得国际保护的难民才能被重新安置。实践中,这意味着只有来自国际庇护申请接受率超过75%国家的难民才有资格。2017年7月,唯一符合条件的国家包括埃塞俄比亚、巴哈马、巴林、不丹、卡塔尔、叙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也门。然而,各国接受率差异很大,平均接受率较低。因此,伊拉克和阿富汗等拥有大量难民申请的国家被排除在外,而巴林和不丹等国家却被纳入考虑范围。
其次,即使符合条件,也有相当多的难民最终未能被登记进入重新安置程序。例如,从2016年1月到22日,到达意大利的21000名厄立特里亚难民中,仅有50%最终被登记。部分原因是识别和注册流程中的官僚问题。在希腊和意大利,庇护系统均面临严重压力。此外,自2016年3月起,欧盟与土耳其之间的协议排除了所有在此日期之后到达的难民申请人,无论国籍如何。
第三,目的地国家(欧洲其他国家)的合作不足也是问题之一。大多数政府都以资源有限为由推脱责任。自2015年巴黎恐怖袭击后,法国、比利时和瑞典等国加强了安全检查。一些欧洲国家采取了选择性政策,只接纳被认为“更具融入潜力”的难民,这些难民可能在宗教、文化或职业上被视为更可接纳。还有国家如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公开反对重新安置计划。
最后,许多难民对重新安置程序持谨慎态度,他们担心会被关押在中心、岛屿或未来不确定的国家,甚至被送回最初到达的国家。此外,一些难民在长时间等待后选择自行离开,或者拒绝被重新安置到分配给他们的国家。尽管有意愿重新安置的难民数量有限,但仍有大量难民选择自己离开或拒绝被重新安置。
两年后,重新安置计划并未形成预期的人流,而是出现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和成员国间的责任共享缺失。当前的政策和执行情况难以支持欧洲共同的难民庇护政策的有效运作。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公民社会主动呼吁行动,并确保将难民视为权利而非奖赏,同时扩大难民庇护中心的边界,使其不仅能作为过境点,还能成为提供支持和希望的地方。目前,看来这一目标还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