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视听大数据服务与行业发展的关键要点
系统建设与数据采集
- 政策支持:自2016年起,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总局)积极响应高层指示,启动了新型收视调查体系的建设工作,并部署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建设任务。
- 架构与技术:总局通过推动数据采集汇聚,实现了多源数据接入,包括有线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等,并制定了收视大数据系列标准,推动了行业数据规范对接,确保数据质量和一致性。
数据标准与质量
- 标准制定: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GY/T系列标准,涵盖从通用要求、平台要求、数据规则到特定技术要求和数据清洗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数据规模:数据显示,系统可处理高达3万亿条收视行为数据,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直播收视数据,服务超过2亿有线电视和IPTV用户以及2亿互联网电视用户。
多维指标体系
- 指标分类:构建了包含时间、地域、频道、节目等多个维度的指标体系,共涉及88个核心指标,覆盖从基础收视到动态分析、栏目剧集群体分析、点播回看、广告分析等多个层面。
成果应用
- 统计调查:成为中国首个以大数据方式开展政府部门统计调查的行业,被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广播电视节目收视大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并成为网络综合治理、文娱领域治理的重要工具。
- 宣传管理与行业指导:为中央领导、中宣部、总局提供监管专报和收视数据月报,及时反映节目宣传效果和观众喜好,为舆论引导、精品创作和管理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 行业赋能:通过数据应用,赋能宣传管理和行业精细化管理,支持地方宣传部门全面了解本地节目播出收视情况,并向全国各级广播影视主管部门提供各类收视数据报告。
支撑行业发展
- 数据分析应用:支持视听机构建设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包括个性化服务、深度服务、定制化服务等。
- 数据价值引领:通过深度数据挖掘,探索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下的经营发展之道,支撑内容创新、经营策略优化、用户画像构建等。
- 资源共享与合作:与多家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EPG信息共享应用,构建节目评价数据体系,促进行业影响力提升。
大数据系统扩容与技术创新
- 项目实施: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大数据系统扩容项目,推进视听内容传播行为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 技术创新:建设视听节目信息库,形成精准播后EPG标注生产能力,推动EPG信息共享应用,构建广告价值洞察分析系统,全面助力媒体融合经营发展。
以上总结概述了中国视听大数据系统在政策支持、数据采集与标准、指标体系、成果应用、行业赋能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全面布局与成就,展现了其在服务宣传管理、推动行业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