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瞻研究 生物多样性:我国政策与金融支持现状 我国拥有丰富的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类型多样,资源丰富,生物遗传资源具有较高的丰富性和特有性。但同时,我国受威胁物种比例也较高。经过近年来的治理,我国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成效显著。 2010年至今,我国进入全方面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深入完善阶段。随着不断丰富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类型、目标和措施,逐渐构建起全 方位保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体系。保护范围扩大到面向全国范围或具体区域的全方位保护,实现综合运用直接保护、防治防控以及可 持续利用措施的保护手段,更加重视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 证券研究报告 2024年07月23日 上证指数 沪深300 10% 0% -10% -20% 2023/72023/112024/32024/7 相对大盘走势 作者 分析师:郭荆璞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3070003邮箱:jpguo@glsc.com.cn 2024年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作为全面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的科学指引。《行动计划》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以及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四大优先领域,并提到加强企业生物多样性披露,推动生物多 样性友好、可持续的产业链;以及推动生物多样性、气候投融资发展。 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资金缺乏问题。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社会资本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随着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实践中 逐渐涌现出许多具有开创性、发展性、创新性意义的投融资案例,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实践案例可分为银行信贷、保险保障、债券支持、“基金+”四种模式。 未来,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我国将进一步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市场化、社会化资金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资金投入水平、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明显提升。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及相关政策推进不及预期;突发的生物多样性危机带来的不确定性。 相关报告 1、《前瞻研究:生物多样性(一):国际政策 及公约分析》2024.07.05 2、《前瞻研究:CCER市场正式重启:趋势与影响》2024.06.20 行业报告 行业专题研究 正文目录 1.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与政策3 1.1生物多样性概念3 1.2我国生物多样性基本情况3 1.3我国生物多样性政策发展4 1.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5 2.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投融资7 2.1我国生物多样性金融市场现状9 2.2生物多样性金融未来发展方向12 3.风险提示13 图表目录 图表1:生物多样性的价值3 图表2: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措施5 图表3:《行动计划》规定的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行动6 图表4:全球年度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需求8 图表5:我国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现有模式9 图表6:青岛银行蓝色资产分类标准11 图表7:《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内容摘录12 1.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与政策 1.1生物多样性概念 生物多样性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它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包含遗传(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多样性三个层次。 生物多样性为人类生存、生产提供了基本物质基础,也为人类的精神文明发展创 造了更多灵感来源。生物多样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它的价值,包括直接价值、间接使用价值、潜在使用价值。 图表1:生物多样性的价值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国联证券研究所 随着全球经济迅猛增长,工业化的高度发达也给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导致全球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地球生命力报告2020》指出,目前全球陆地生物多样性已经 岌岌可危,全球平均生物多样性完整性指数只有79%,远低于安全下限值90%,并且仍在不断下滑。生物多样性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1.2我国生物多样性基本情况 我国拥有丰富的物种多样性。我国生态系统类型多样,资源丰富,生物遗传资源具有较高的丰富性和特有性。同时,我国受威胁物种比例也较高,根据中国生物物种 名录2023版,我国高等植物有38,844种,脊椎动物有8,472种,菌物有25,034种;其中,受威胁物种比例分别是10.5%、21.4%和约0.8%。 我国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成效显著。目前,影响我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包括土地利用变化与破碎化、生物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污染等。我国已建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234个,并启动了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 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重要生态修复区面积约68,452.89万ha。 1.3我国生物多样性政策发展 为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我国从体制机制、法律政策、社会参与和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为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国家从保护单一物种开始,不断丰富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类型、目标和措施,逐渐构建起全方位保护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体系。 1994年前,我国处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起步阶段。该时期利用生物多样性资源的 需求强烈,产生了无序利用、资源浪费、过度开发等诸多问题,导致生物栖息地的大量丧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为规范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家相继出台了针对个别物种及单一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政策法规,如《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设定物种多样性保护的底线目标,并制定物种多样性开发利用的禁止性规定。该阶段保护手段具有单一性,主要包括禁捕、禁猎、禁采、禁伐、禁牧、禁购等规定;保护目的也相对具有功利性,出于确保更大程度开发利用的目的,这在农业和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定中尤为明显。 1994‒201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家对生物多样性 保护的重视和国际公约约束力的影响,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逐渐从单一的分类保护转向综合保护。自1994年起,中国接连颁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年)》,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国家规划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此阶段期间,国家还制定或修订了诸多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主要包括《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措施也更加丰富多样,国家通过采取濒危物种专项救护、经营利用管理以及外来物种监管等多种措施,逐渐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体系。 快速发展阶段后,由于在保护手段和政策方面仍未形成有效合力,我国仍面临生物多样性继续丧失的挑战。2010年至今,我国进入全方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深入完善阶段。国务院于2010年批准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 2030年)》,明确保护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并于2011年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组织规格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生物多样性保护还被不同部门和不同区域纳入相关规划,如《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此外,中国自担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以来,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等一揽子决定,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同时,还提出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设立第一批国家公园、出台碳达峰和碳中和“1+N”政策体系、发起《昆蒙 框架》实施倡议、修订出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展示了中国推动和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中国力量和政治雄心。 图表2: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措施 资料来源:《生物多样性》期刊,国联证券研究所 当前阶段,除了保护范围扩大到面向全国范围或具体区域的全方位保护,我国在保护手段方面也已实现从单一的直接保护手段向综合运用直接保护、防治防控以及可持续利用措施的战略转变。在此过程中,我国也更加重视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 用,以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航空影像等为基础,结合地面生态监测站、无人机、红外相机等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此外,在保护理念方面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 1.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2024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是全面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的科学指引,也是持续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落实的切实行动。《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了4个优先领域,每个优先领域下设6至8个优先行动,广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调查监测评估、保护恢复、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气候与环境治理、投融资、国际履约与合作等内容,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引。 图表3:《行动计划》规定的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行动 优先领域 优先行动 2030年目标 优先领域一、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体系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全面建立 生物多样性治理体制机制 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联合机制基本完善,生物多样性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不断完善 生物多样性规划计划体系 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 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 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 基本建成企业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长效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及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定期监测、评估和披露重点行业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依赖和影响 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 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全面建立,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度大幅提升,生物多样性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基本形成 优先领域二、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 生态空间保护 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以保持,重要生态系统退化及栖息地丧失得到基本遏制 生态系统恢复 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左右,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系统质量、功能和稳定性明显增强 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3030目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左右,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均达到80%左右,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 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 形成较为完善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 野生物种可持续管理 野生物种可持续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生物安全管理 形成生物安全联防联控机制,生物安全风险感知识别、监测预警、评估与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已知或潜在外来入侵物种的引入和定殖率至少降低50% 环境质量改善 所有来源的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农业源氮、磷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降低,10种高毒剧毒农药得以逐步淘汰,劣Ⅴ类国控断面、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塑料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 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适应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稳碳增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