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8) 二零二四年度年报 *仅供识别 财务摘要1 公司资料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3 董事局报告书5 企业管治报告1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5 董事局主席报告书39 综合利润表41 综合全面收益表42 综合资产负债表43 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45 综合现金流量表4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7 独立核数师报告93 主要物业表97 五年财务概要98 2024 港币百万元 2023 港币百万元 百分比转变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74.9 (20.0) N/A 股息 148.2 148.2 – 总权益 6,440.9 6,510.3 -1% 每股盈利╱(亏损) $0.121 ($0.032) N/A 每股股息 $0.24 $0.24 – 董事局 陈斌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陈秀清 *张永兆 *郭志梁 *邝文星 *黄志光(于2023年6月30日获委任)林威廉 李永修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 郭志梁委员会主席 陈秀清张永兆邝文星 黄志光(于2023年6月30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郭志梁委员会主席 陈秀清邝文星 黄志光(于2023年6月30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陈斌委员会主席 郭志梁邝文星 公司秘书 陆洁茵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注册办事处 4thFloorNorth,CedarHouse,41CedarAvenue, HamiltonHM12, Bermuda 总办事处 香港中环遮打道三号A香港会所大厦二十楼电话:(852)25322688 传真:(852)28104108 网址:www.taicheung.com 股份过户登记处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4thFloorNorth,CedarHouse, 41CedarAvenue,HamiltonHM12, 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6室 银行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董事 陈斌,SBHonLLD 陈斌,七十三岁,一九七三年加入本集团,一九七五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一九八一年晋升为主席。陈先生于建筑界、地产发展及投资业务方面累积超过三十年经验,现为香港中华总商会永远荣誉会长。陈先生乃本公司董事陈秀清女士之兄。 陈秀清,BA 陈秀清,七十一岁,一九八一年起出任本集团董事。她现时为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于法律界累积逾三十年经验,为本集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陈女士乃本公司主席陈斌先生之妹。 张永兆,MS 张永兆,七十八岁,二零零四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彼现为嘉顿有限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嘉顿集团”)之董事。张先生于嘉顿集团累积逾三十年制造、营业及市场管理经验。 郭志梁,BAMBABBSMH 郭志梁,七十五岁,一九八三年起出任本集团董事。郭先生于银行及金融业务方面具有超过三十年管理经验。郭先生现为永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永安国际有限公司主席,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成员,香港外展信托基金会会员及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副会长。 邝文星,BASc 邝文星,七十七岁,二零零六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邝先生在执业会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逾三十二年,并由一九八零年起出任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一职,直至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荣休。 黄志光,LLB 黄志光,六十二岁,二零二三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于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彼担任孖士打律师行的合伙人并于此执业超过二十年。黄先生现为NanyangHoldingsLimited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岭南大学咨议会主席及岭南教育机构有限公司董事。 林威廉,BBusMBACPACPA(Aust.)CPA(US)FCCA 林威廉,六十岁,一九九六年加入本集团,二零零四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彼于核数、会计、企业融资及策略规划方面拥有逾三十年经验。林先生亦为本集团财务总监。 李永修,BADipMS 李永修,七十一岁,一九九四年加入本集团,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本集团董事。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加拿大地产建筑策划顾问公司之工程策划经理,在香港及加拿大积逾三十年工程策划之工作经验。李先生亦为本集团工程策划及建筑控制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建筑部主管 辜勇勤,BEng(Hon)MSc(Civil)MSc(Eng)MSc(FM)CEngMHKIEMRICS,五十五岁,本集团建筑经理。于二零一三年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主要上市地产发展商及建筑商之项目策划经理,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积逾超过三十年之建筑项目策划及施工管理经验。 营业部主管 周俊豪,MSc(RealEstate),四十八岁,本集团营业经理。于二零二一年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上市地产发展商之销售及市务总监。周先生于房地产项目销售及市场推广方面具有超过二十年之工作经验。 物业管理部主管 梁美君,CIHCM,四十九岁,本集团总物业经理。于二零二三年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上市地产发展商之物业管理部主管。梁女士于设施及物业管理方面具有超过二十年之工作经验。 美国业务之主管 潘志雄,BAMScMBA,七十七岁,美国业务总裁。彼于一九八八年加入本集团,于美国之地产发展、土木工程及建筑工程方面具有超过三十年之工作经验。潘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陈斌先生及陈秀清女士之表兄。 秘书部主管 陆洁茵,MBAFCGHKFCG,五十九岁,本集团公司秘书经理。于一九九一年加入本集团并负责公司秘书、企业管治及合规监管等职务。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上市公司之助理公司秘书。陆女士于公司秘书服务方面具有超过三十年之工作经验。 信息科技部主管 邓永业,MBA,七十四岁,本集团信息科技经理及机构事务高级经理。一九七九年加入本集团为会计主任,一九八二年调往信息科技部。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上市公司之内部核数师,于商业会计、公司核数及信息科技方面具有超过三十年经验。 人力资源部主管 黎惠敏,BBAMScMIHRMCPHR,五十三岁,本集团人力资源经理。于一九九四年加入本集团,曾出任人力资源部多个不同职位。加入本集团前彼于一大型建筑公司工作,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具有超过二十五年之工作经验。 董事局谨向各股东提呈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包括地产投资及发展、投资控股及物业管理,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内。 本集团之业绩按报告分部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五内。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详列于第四十一页之综合利润表内。 董事局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派发中期股息每普通股港币一角二仙,合共港币七千四百一十万元。 董事局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普通股港币一角二仙,合共港币七千四百一十万元给予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已登记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 储备金 本年度本集团储备金之变动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二十九内。 物业、机器及设备 本年度本集团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变动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内。 财务概要 本集团之五年财务概要详列于第九十八页内。 贷款 本集团贷款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二十六内。 主要物业 本集团之主要物业详列于第九十七页内。 董事局 本公司于年内及本报告日期之董事为陈斌、张永兆*、郭志梁*、邝文星*、黄志光*、林威廉、李永修及陈秀清。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第八十四条,郭志梁先生、邝文星先生及李永修先生于本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惟如再获选,愿继续连任。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皆符合载于上市规则第3.13条之独立性指引,并根据该指引属独立人士。 本公司各董事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一年内终止即需就未届满期间作出赔偿之服务合约。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详列于第三及四页内。 董事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依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条例”)第352条而设置之登记册所载记录,各董事及行政总裁在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如下: 股份数目 百分比 姓名 个人权益 家属权益 法团权益 其他权益 总数 权益 陈斌 169,174,171 – 108,007,254 – 277,181,425 44.89% (注一) 陈秀清 20,132,706 – – – 20,132,706 3.26% 郭志梁 282,462 – – – 282,462 0.05% 李永修 73,000 – – – 73,000 0.01% 黄志光 170,000 – – – 170,000 0.03% (注二) 注: 一该108,007,254股份当中,(i)61,335,074股份乃透过由陈斌先生全资拥有的SaurusLimited所持有;(ii)6,057,381股份乃透过由陈斌先生全资拥有的HuonLimited所持有;(iii)40,614,799股份乃透过GreatEdwardInvestmentCompanyLimited持有,当中陈斌先生直接持有50%股权,而余下50%股权则透过TrioseLimited持有。TrioseLimited由陈斌先生全资拥有。 二此等股份乃由黄志光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持有。 上文披露之所有权益均为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根据本公司依据证券条例第352条而设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获通知,各董事及行政总裁及彼等之联系人士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于证券条例第XV部内界定)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授予其董事或行政总裁任何可认购本公司股份之权利。 本年度内或年结时,本公司或各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有关本集团之业务而本公司董事或该董事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占有重大权益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 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年度内并无参与任何协议致令本公司董事取得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主要股东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上文分题“董事权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无获任何其他人士知会,彼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记录于本公司依据证券条例第336条而设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股份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赎回任何公司股份。另本公司或各附属公司于年内均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得悉的公开资料,及董事所知悉,本公司于年内及本报告日已按照上市规则规定维持指定数额的公众持股量。 优先购买权 对于有关发行公司新股,百慕大之法例并无优先购买权规定。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全盘业务或其中重大部份签订或存有管理及行政合约。 资产值 本集团于喜来登酒店投资以权益法入账。酒店土地及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计量,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按成本减除累计折旧后列值。 为全面反映本集团酒店物业之实质经济价值,本集团认为应向股东呈列下文有关本集团资产净值之补充资料,此乃根据本集团按该酒店物业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开市场估值列值。 2024 (未经审核) 港币百万元 2023 (未经审核) 港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包括联营公司权益 295.4 358.7 加:应占酒店物业之重估盈余* 3,127.0 3,145.2 3,422.4 3,503.9 流动资产 6,369.0 6,414.8 流动负债 (191.0) (242.8) 流动资产净值 6,178.0 6,172.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600.4 9,675.9 非流动负债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