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周五震荡走低,险守二十天线。恒指随外围低开港股回顾 132点,跌幅随即扩大至247点,低见23730点,其后跌幅一度收窄至仅20点,午后大盘走势偏软,尾盘沽压再度扩大。截至收盘,恒指收报23831点,下跌145点或0.61%;国指收报9656点,下跌47点或0.49%,大市成交进一步减至827.99亿。港股通录得净流入资金4.84亿,其中港股通(沪)净流入2.83亿,港股通(深)净流入2.01亿。板块方面,本地地产、软件、5G概念板块跌幅靠前;黄金股逆市走强。周三港股指数冲高回落,收盘恒生指数跌0.29%报17471.67点,恒生科技指数跌0.01%,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跌0.39%。大市成交1023.4亿港元。南向资金净买入额为8.65亿港元。原材料及能源板块领跌,中国宏桥(1378HK)及中国神华(1088HK)分别跌近7%和5%。个股方面,晨报近日提示的Robotaxi运营龙头百度集团(9888HK)涨逾10%。 美股市场 1.美股周三收高,三大股指涨幅均超1%。纳指与标普500指数再创历史新高。标普500指数首次突破5600点。美联储主席杰罗姆鲍威尔周三连续第二天美国国会发表证词。关于降息前景,鲍威尔称,美联储无需等到通胀降至2%下方了才降息。对于降息问题,脑海中并没有具体的通胀数值(标准)。鲍威尔表示,在缩表问题上“还需努力”。美联储在资产负债表规模方面并没有具体的目标。美联储将根据经验找到合适的资产负债表水平。投资者等待本周后期的关键通胀数据和金融巨头财报。 市场展望 晨报持续强调近一年港股通资金持续实现整体规模净流入,成为稳定及做多港股市场的重要资金力量,近日A股低迷而港股通南下资金仍保持净流入。近日晨报明确指出半导体及通信等硬核科技板块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有望重新赢得资金积极关注。相关公司包括自动驾驶龙头公司百度(9888HK)成为港股周三表现亮点,港股结构性投资机会有望延续。 港股投资仍需注重自下而上,建议关注:1)半导体、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数字中国建设相关科技板块及华为生态公司;2)“以旧换新”政策支持的汽车及旅游航空及消费电子等消费板块;3)受益“中特估”价值重塑及“一带一路”战略的电信及煤炭油气央国企公司;4)行业边际改善的龙头地产及供需改善的周期板块。 市场热点 据媒体报道,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占比已超过1/3,达到36%,仅次于美国的44%。在全球AI企业数量上,中国以15%的占比紧随美国之后,位列第二。2017—2022年期间,全球发布了125.5万篇与AI相关的论文,其中中国发布了24.3万篇,占到了总数的25%,排名第一。随着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AI人工智能已经在各种终端加速商业化落地,建议积极关注行业开发及应用的领先公司:百度集团(9888HK)、商汤-W(0020HK) 广东省省长王伟中日前表示,广东将从加快低空空域改革创新、前瞻布局低空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产业创新、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等五个方面推进广东、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发展,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高地。低空经济成为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建议积极关注在此领域有布局的军工龙头公司和相关公司:中航科工(2357HK)、广汽集团(2238HK) 本周荐股 财经要闻 【宏观信息】 政治关注缓和泛欧Stoxx600指数高收近1%波罗的海乾散货运指数升逾2%欧央行意大利管委认为可持续地逐步减息日本6月国内PPI按月升0.2%低预期按年升2.9%则符预期日本6月国内企业物价指数按月升0.2%低於预期东盟秘书长:看好中国和香港作为东盟的贸易夥伴韩国6月经季调失业率按月维持2.8%泰国财长:经济增长正在恶化冀今年增速可达3%世界黄金协会:全球黄金ETF连续第二个月录净流入陈茂波:上半年访港旅客逾2100万人次冀下半年盛事带旺人财人民币在俄罗斯外汇交易市场占比达99.6%中国6月份的年度通胀率为0.2%,低於预测中方今起对美日进口光纤预制棒续徵反倾销税为期五年国家财政部在港发行90亿人民币国债中汽协:6月汽车产销量按年分别跌2.1%和2.7%中汽协:国产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提升至61.9%冀政策为行业全年实现稳增长中汽协:6月新能源汽车销量按年增三成市占率达41.1% 【公司信息】 腾讯(00700.HK)将年底“十三薪”分摊到月薪:员工对即时稳定现金流有了更高诉求阿里巴巴(09988.HK)支付宝夥银联国际为入境旅游升级支付服务吉利汽车(00175.HK)极氪发布首款家用SUV7X续航逾700公里理想汽车-W(02015.HK)北京理想汽车公司增资至16亿人币小鹏汽车(09868.HK)申请小鹏M03等商标中国电力(02380.HK)预告上半年利润增长45%-55%研究机构:第二季全球个人电脑出货量按年升3%联想集团(00992.HK)排榜首中电信(00728.HK)李峻:要发挥云网融合优势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小米集团(01810.HK)回购350万股涉资5,642万元先声药业(02096.HK)口服抗新冠创新药先诺欣获国家药监局常规批准禹洲集团(01628.HK)现有贷款纳入重组方案及计划越秀交通基建(01052.HK)5月大部分项目车流量、路费收入下降中国利郎(01234.HK)第二季度「LILANZ」零售金额按年有中单位数增长 分析员声明 主 要 负 责 编 制 本 报 告 之 研 究 分 析 员 确 认 :1)所 有 在 本 报 告 所 表 达 的 意 见 真 实 地 反 映 其 对 本 报 告 内 所 评论 的 发 行 人(“该 公 司”)及 其 证 券 当 时 的 市 场 分 析 的 个 人 意 见 。2)其 薪 酬 过 去 、 现 在 或 未 来 , 没 有 直接 或 间 接 与 本 报 告 所 表 达 的 市 场 分 析 意 见 或 建 议 有 关 连 。 根 据 香 港 证 监 会 持 牌 人 操 守 准 则 所 适 用 的 范 围 及 相 关 定 义 , 分 析 员 确 认 本 人 及 其 有 联 系 者 均 没 有(1 )在 研 究 报 告 发 出 前30日 内 曾 交 易 报 告 内 所 述 的 股 票 ;(2 )在 研 究 报 告 发 出 后3个 营 业 日 内 交 易 报 告 内所 述 的 股 票 ;(3 )担 任 本 研 究 报 告 所 评 论 的 发 行 人 的 高 级 人 员 ;(4 )持 有 本 研 究 报 告 所 评 论 的 发 行 人 的任 何 财 务 权 益 。 免责声明 本 报 告 由 平 证 证 券(香 港)有 限 公 司(下 称“平 证 证 券(香 港)”)提 供 。 平 证 证 券(香 港)已 获 取 香 港 证 券及 期 货 事 务 监 察 委 员 会(“SF C”)第1类(证 券 交 易)和 第4类(就 证 券 提 供 意 见)受 规 管 活 动 牌 照 。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和 意 见 仅 供 参 考 , 其 并 不 构 成 对 所 述 证 券 或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的 建 议 、 出 价 、 询 价 、 邀 请 、广 告 及 推 荐 等 , 并 非 及 不 应 被 理 解 作 为 提 供 明 示 或 默 示 的 买 入 或 沽 出 证 券 的 要 约 。 本 报 告 的 信 息 来 源 于 平 证 证 券(香 港)认 为 可 靠 的 公 开 数 据 并 真 诚 编 制 , 纯 粹 用 作 提 供 信 息 , 当 中 对 任何 公 司 或 其 证 券 之 描 述 均 并 非 旨 在 提 供 完 整 之 描 述 , 平 证 证 券(香 港)并 不 就 此 等 内 容 之 准 确 性 、 完 整性 或 正 确 性 作 出 明 示 或 默 示 之 保 证 。 本 报 告 表 达 之 所 有 内 容 、 意 见 和 估 计 等 均 可 在 不 作 另 行 通 知 下 作 出 更 改 , 且 并 不 承 诺 提 供 任 何 有 关 变更 的 通 知 。 对 部 分 司 法 管 辖 区 而 言 , 分 发 、 发 行 或 使 用 本 报 告 会 抵 触 当 地 法 律 、 法 规 、 规 定 或 其 他 注 册 或 发 牌 的规 则 。 本 报 告 不 是 旨 在 向 该 等 司 法 管 辖 区 或 国 家 的 任 何 人 或 实 体 分 发 或 由 其 使 用 。 本 报 告 所 提 到 的 证券 或 不 能 在 某 些 司 法 管 辖 区 出 售 。 本 报 告 所 列 之 任 何 价 格 仅 供 参 考 , 并 不 代 表 对 个 别 证 券 或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估 值 。 本 文 件 并 无 对 任 何 交易 能 够 或 可 能 在 那 些 价 格 执 行 作 出 声 明 或 保 证 , 此 外 任 何 价 格 并 不 一 定 能 够 反 映 平 证 证 券(香 港)以 理论 模 型 为 基 础 的 估 值 , 并 且 可 能 是 基 于 若 干 假 设 。 由 平 证 证 券(香 港)研 究 或 根 据 任 何 其 他 来 源 作 出 的不 同 假 设 或 会 产 生 截 然 不 同 的 结 果 。 证 券 价 格 可 升 可 跌 , 甚 至 变 成 毫 无 价 值 。 买 卖 证 券 未 必 一 定 能 够 赚 取 利 润 , 反 而 可 能 会 招 致 损 失 。 如果 一 个 投 资 产 品 的 计 价 货 币 乃 投 资 者 本 国 或 地 区 以 外 的 其 他 货 币 , 汇 率 变 动 或 会 对 投 资 构 成 负 面 影 响 。过 去 的 表 现 不 一 定 是 未 来 业 绩 的 指 标 。 某 些 金 融 产 品 的 交 易 ( 包 括 涉 及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的 交 易 ) 会 引 起极 大 风 险 , 并 不 适 合 所 有 投 资 者 。 此 外 , 谨 请 阁 下 注 意 本 报 告 所 载 的 投 资 建 议 并 非 特 别 为 阁 下 而 设 。 分 析 员 并 无 考 虑 阁 下 的 个 人 财 务 状况 和 可 承 受 风 险 的 能 力 。 投 资 者 须 按 照 自 己 的 判 断 决 定 是 否 使 用 本 报 告 所 载 的 内 容 和 信 息 并 自 行 承 担相 关 的 风 险 。 因 此 , 阁 下 于 作 出 投 资 前 , 必 须 自 行 作 出 分 析 并 咨 询 阁 下 的 法 律 、 税 务 、 会 计 、 财 务 及其 它 专 业 顾 问(如 需), 以 评 估 投 资 建 议 是 否 合 适 。 平 证 证 券(香 港)有 限 公 司 及/或 其 在 香 港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的 关 联 公 司 ( 下 统 称“中 国 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集 团”) 可 能 持 有 该 公 司 的 财 务 权 益 , 而 本 报 告 所 评 论 的 是 涉 及 该 公 司 的 证 券 , 且 该 等 权 益 的 合 计 总额 可 能 相 等 于 或 高 于 该 公 司 的 市 场 资 本 值 的1%或 该 公 司 就 新 上 市 已 发 行 股 本 的1%。 一 位 或 多 位 中 国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 集 团 成 员 公 司 的 董 事 、 行 政 人 员 及/或 雇 员 可 能 是 该 公 司 的 董 事 或 高 级 人 员 。 中 国平 安 证 券 ( 香 港 ) 集 团 成 员 公 司 及 其 管 理 人 员 、 董 事 和 雇 员 等 ( 不 包 括 分 析 员 ) , 将 不 时 持 长 仓 或 短仓 、 作 为 交 易 当 事 人 , 及 买 进 或 卖 出 此 研 究 报 告 中 所 述 的 公 司 的 证 券 或 衍 生 工 具 ( 包 括 期 权 和 认 股 权证 ) ; 及/或 为 该 等 公 司 履 行 服 务 或 招 揽 生 意 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