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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点评:有的放矢打击乱象,直面矛盾提振市场信心

金融2024-07-07杜鹏辉天风证券睿***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点评:有的放矢打击乱象,直面矛盾提振市场信心

事件: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级政府和各直属机构转发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为抓手,延续监管“正面回应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市场关键矛盾”的导向,旨在通过高级别发文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1)近期大量上市公司因财报及信披质量问题被处以“ST”并触发面值退市,成为投资者关心的核心问题。 2)此次《意见》对吴清主席6月19日在陆家嘴论坛中“坚持把保护投资者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全过程”的关键表态做出回应,延续监管针对投资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做出正面回应的态度,体现监管“发现问题、研讨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 3)此次《意见》由政策制订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会同发文,并明文公开发件至国务院各级下属及分支机构,体现监管落实政策的决心。 《意见》从强化立体追责、明确督查范围和优化监管机制三方面入手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1)强化立体追责。一是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简化程序完善机制,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二是强化追责力度,坚决贯彻落实《证券法》修订中从严处罚信披违规(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和欺诈发行(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等行为,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绝不姑息;三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2)明确督查范围。重点点名欺诈发行股票债券(业绩异常增长、逃废债)、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关联方交易、造假“生态圈”)、滥用会计政策(资产减值、财务“洗澡”)和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空转”、“走单”、巨额分红、业绩承诺),打击方向具体且明确。 3)优化监管机制。强调长效化防治、部际协调、央地协同和行刑衔接,全方位打击违规行为 《意见》有的放矢直面矛盾,通过提升财务报告公信力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我们认为,此次《意见》针对性强(指出的问题细化且聚焦)、威慑力大(发文级别高、惩处严厉)、目的性明确(旨在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回应市场核心关注问题,解决市场核心矛盾,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市场中劣质公司将加速出清,实现的资金挤出效应和信心的提振将推动优质公司估值进一步回升。 风险提示:改革推进不及预期;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居民资产配置迁移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