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联方交易概览
1. 关联方交易基础
- 服务协议:总部与子公司的服务协议是国际交易中常见形式,涉及咨询服务、佣金代理、技术支持等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服务类型、费用、支付方式等,通常规定较为简单。
- 纳税义务:服务收入在中国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若总部在中国视为设有常设机构(PE),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服务常设机构(PE)
- 定义:通过派遣员工在中国工作,可能被视为服务PE,需按照公平交易原则收取服务费,并根据视同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183天规则:员工在中国工作超过183天构成服务PE,影响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负担。
3. 转让定价义务
- 定义:涉及关联企业间交易价格的公平性,需遵循OECD准则。
- 义务:主要针对有形货物交易和无形货物交易,需提交关联交易年度报告表,超过特定门槛的企业可能需准备同期文件。
4. 预先定价安排(APA)
- 申请条件:适用于特定规模的关联交易,需满足一定条件。
- 优势:提供确定性、解决转让定价问题、降低被调查风险、避免双重征税。
5.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 背景:旨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 试点扩展:从有限区域逐步扩大至全国,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国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
- 影响:简化增值税退税流程,提高跨境交易效率,增强人民币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
6. 特许权使用费汇款
- 税费:特许权使用费需缴纳预扣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 流程:需进行技术注册,确保经营范围符合要求,以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税率。
- 扣缴义务:在中国的实体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扣代缴税款。
综上所述,中国对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服务常设机构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旨在促进公平交易、保护税收权益同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和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