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萨·帕帕萨尼亚乌 免责声明:此论文不应被视为代表欧洲中央银行(ECB)的观点。文中表述的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一定反映ECB的观点。 目录 摘要 2 非技术摘要 3 152638引言数字创新的承诺与风险欧盟促进数字趋势 3.1 为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和部署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8 3.2 对加密资产市场的跨部门监管103.3 对关键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监管11 4 银行业监管与数字趋势 14 4.1 银行业监管的差距144.2 如何培育基于风险的审慎框架154.3 通过协调的第三支柱披露实现市场纪律17 5 结论 18 6 参考文献 20 摘要 欧盟力争到2030年前在所有领域培育数字化转型。为此,它在这一目标上开创了跨部门的立法,包括关于人工智能、云计算服务和加密资产。然而,与ESG领域的相关工作相比,预期中的银行监管新体制仍需更明确地阐述业界如何管理数字趋势带来的风险,以及监管者应如何评估这些风险。本文在金融创新和非银行学术文献背景下讨论了银行业中的数字创新。文章还考虑了如何培育基于风险的第二支柱审慎框架,以及通过协调一致第三支柱披露来发挥市场纪律的作用。本文得出结论,后两个观点可以帮助解决由审慎评估中所应用的短期视角以及银行业中数字创新将发生的长期前景所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数字化、人工智能、加密资产、云计算、监管 JEL: K 23, K 24 非技术摘要 《数字金融战略》概述了欧盟到2030年促进公司数字转型的承诺。本文讨论了三项欧盟法律文件在实施该战略和银行监管之间的相互作用。 本文探讨了在欧洲银行数字转型的背景下,更广泛的学术研究对金融创新和非银行机构的探讨。金融创新的“双重性质”理论认为,由金融创新产生的繁荣周期随后会被严重的破坏周期所接替。数字技术的创新之处在于,银行可能面临的任何困难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瞬间传播,这有可能放大其全球影响。挑战并非新鲜事物,但问题仍然存在:银行领域的数字创新应该如何进行监管? 一些研究人员倡导基于短暂监管实验积累经验的适应性金融监管探究。未来的人工智能法案通过监管沙盒的方式在欧盟中推动了这一趋势。这些构成了银行业监管的一次文化转变,这主要是以规则为基础的。 此外,重新中介化现象紧随数字趋势之后,银行退出某些由新、技术娴熟的进入者占据的市场细分领域。 欧盟通过制定一个创新框架来鼓励数字趋势。人工智能法案(AI Act)1将促进银行和非银行为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方或部署 方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2加强了对关键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合作,通过汇集所有相关当局,包括谨慎监管者。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3这是一个致力于和谐统一框架,以技术中立的方式对加密资产发行者和提供商实施适度处理。 尽管欧盟为数字化转型开创了监管体系,与之并行开发的银行套餐也4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中立,除了少数定义。 与未来CRR III和CRD VI中采用的ESG方法相比,CRR III和CRD VI中规定的银行监管制度并未具体阐述银行应如何识别、监控、评估和管理来自数字趋势的风险,以及监管机构应如何评估这些风险。对目前随机选择的重要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查显示,它们已经自愿披露了其在数字趋势上的投资和使用信息,但这种披露方式在同行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 数字创新将是未来十年欧洲银行业优先考虑的事项,但这个较长的视野需要与通常涵盖一到五年的审慎评估短期视野相协调。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该论文建议启动由银行制定的为期五年的数字创新计划,但每年进行更新。 这些将提供一个全面的概述,涵盖银行因各种数字趋势而暴露的所有风险,并允许基于风险的第二支柱审慎评估这些风险可能对商业模式、治理/风险管理和资本流动性的影响。同时,本文建议欧盟可以考虑统一第三支柱的披露要求,以便投资者能够评估数字创新对大型上市银行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这两项主张要求监管机构、欧盟和欧洲银行管理局采取联合行动,充分捕捉银行业正在发生的数字创新带来的风险和机遇。 1引言 银行正在利用数字趋势来优化客户体验并获取效率提升。本论文讨论的数字趋势包括人工智能(AI)、加密资产和云计算服务,这些都是当代金融创新的体现。 《数字金融战略》概述了欧盟到2030年实现四个目标,以创建一个对数字金融服务提供商及其客户安全的经营环境的承诺。(i)消除数字单一市场中的碎片化,(ii)调整监管框架以促进数字创新,(iii)通过创建共同的金融数据空间来推动数据驱动型创新,(iv)应对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挑战和风险。5 在以往,金融创新常常导致脆弱的均衡状态,繁荣周期之后紧随严重的失败。.为了解决过度依赖数字创新的可能性,本文提供了构建适合目的的银行监管体系的建议。该论文得出结论,欧盟银行业监管应更有针对性地反映数字趋势以及建立一个先进的风险管理和披露框架的需求,以促进适应监管框架以促进数字创新的目标。 本文结构如下:第2节基于关于金融创新、非银行和来自价值链新进入者的再中介化的学术文献,讨论了欧盟数字金融战略。第3节讨论了欧盟如何在三项具体法规(AI法案、MiCa和DORA)中促进数字趋势。第4节讨论了当前银行监管框架在反映数字趋势带来的风险方面的局限性。它进一步提出了如何培养有效的第二支柱基于风险的监督以及银行使用数字趋势的第三支柱公开的建议。本文得出结论,数字趋势有可能彻底改变谨慎监督的方式进行,超越了传统的场外和场内工作,创造了新的实时嵌入监督形式。 数字创新的承诺与风险 2 银行正在应用数字技术以优化客户体验并实现效率提升。同样的逻辑促进了自古以来各种金融创新的产生。然而,金融的本质具有二重性(Goetzmann,2016),因为创新遵循一个循环往复的周期;得益于技术进步而实现的繁荣阶段,随后会被严重的失败和金融危机所接替。 这些失败在过去未能得到阻止,这是由于监管俘获和过度依赖创新承诺(Hellwig,2009)。2008年金融危机的分析已经表明,在非监管的影子银行市场中,抵押品需求增加与证券化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之间存在联系(Gorton,2010)。影子银行在没有适当监管和监督的情况下被允许繁荣起来,并与商业银行竞争,这是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6 Metrick和Tarullo(2021)利用“一致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倡导对类似风险的稳定性进行相似监管——无论实体的法律形式或商业模式如何。围绕数据隐私的严重担忧引发了将“信息资本主义”背后的私人权力民主化的呼声(Kapczynski,2020)。新技术可以彻底改变审慎监管的执行方式。例如,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可以使嵌入式监管成为可能,从而允许自动和透明地监控代币化市场的合规性(Auer,2019)。 更具资本实力的银行是一股力量来源(Enria,2022;Laeven等,2016)。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金融体系架构中的严重缺陷极大地放大了金融危机的影响,特别是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和银行监管的悖论(Hellwig,2009)。后者意味着最低资本要求是为了避免技术性银行破产。尽管如此,只有超过法定要求的资本才可能在危机时作为储备金使用。7因此,仅凭资本措施本身无法成为应对包括来自数字化趋势在内的所有风险的唯一手段。 鉴于金融创新的二元性质,对其实施监管实验是确定哪些策略可能最有效的一种机制(Romano, 2018)。监管和创新需要与金融创新相伴而行。监管沙盒是建立在动态监管模型基础上的一个例子,基于 自适应探测:在法律安全的环境(在现有法规豁免下)测试替代策略,并从中学到的经验反馈到更新金融创新监管或培训下一代监管者(艾伦,2019)。 随着流程的拆分,客户可以在开放金融模式下,从不同供应商中选择和组合价值链的部分,以实现更好的定价和定制。这创造了一种新的再中介形式(Boot et al., 2020)。新进入者包括金融科技公司。8这些机构运营着各种模式,受到有限的或没有监管,可以在价值链的不同环节中活跃。金融科技公司正在利用对虚拟金融和互联网支付日益增长的需求。9利用多时相卫星变化检测(“空间增值”)在信息分析中挖掘差距,以风险管理为目的 。10或为全球未获得银行服务的群体提供信用。11 3欧盟促进数字趋势 当2019年发现欧盟的服务业在数字趋势上落后时,12欧盟委员会领导了2020年数字金融战略并开创了立法先河。此外在全球范围内独特的关于人工智能、加密资产和云计算服务的服务。 全球十大金融科技公司均位于欧洲之外。13根据2021年斯坦福全球人工智能活跃度工具,美国在全球排名中名列第一,其后依次是中国和印度。 欧盟的数字化转型已经启动。14预计在2020年至2030年期间,需要投资高达1万亿欧元。15数字金融战略着重于推广云计算基础设施的使用,通过调整无形资产审慎规则进行软件投资。16 AI工具的采用。 平等竞争的环境,供应用于AI系统的提供商和部署者。 世界首个AI法案将于2024年生效,并于2025年开始实施。提供和部署AI系统的自然人和法人应承担一系列法律义务(第16条)。 所有供应商的平等竞争环境人工智能系统 因此,AI法案将在提供和/或使用AI系统的银行和非银行之间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17它创建了三个类别: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将受到更高的法律审查;低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承担较少的义务;不道德的人工智能系统被禁止。成员国必须指定至少一个国家通报机构和一家国家市场监督机构作为主管当局(第59条),这些机构将行使权力以确保法律的适用和实施。 基于风险的方法:人工智能系统对于信用评分的分类如下:高风险 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之一与信用评分相关。初创企业作为一个例子。18信用评分系统被归类为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第6条第2款)。这些系统在提供商事先进行的合格性评估下运营。19 回声Romano的适应性探测,欧盟推进监管沙盒20为了促进金融科技和人工智能创新,并鼓励国家有权机关建立和运营这些系统(第57-59条),以便在按照特定计划在监管监督下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之前,有限期内促进创新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开发、测试和验证。21人工智能办公室22(文章3(47)) 发展了欧盟在欧洲委员会的专家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有助于实施《人工智能法案》。23欧洲人工智能委员会应支持委员会推广人工智能素养,并应由成员国代表、科学小组和咨询论坛组成(序言第149条)。 监管沙箱的持续时间应限制在数月以内,以解决担忧:金融科技公司或人工智能系统可能在缺乏适当监管和监督的情况下转移到一个并行世界(艾伦,2019年)。 自2019年以来,多个监管机构已设立创新办公室,这些办公室是金融科技和监管沙盒的战略枢纽。24巩固在沙盒中进行测试和试点所获得的教训,并从风险角度评估创新数字技术。截至2023年7月,欧洲区块链监管沙盒对于涉及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案件已生效,并已从各行 业选择了首个20个案件,其中大多数涉及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 鉴于对银行服务中人工智能工具的兴趣,欧洲银行监管机构将需要考虑建立监管沙盒,以确保它们在监督银行使用数字趋势所涉及的风险和机遇方面保持技术敏锐。 银行监管者还应考虑使用监管沙盒以保持技术上的最新状态。 跨部门监管加密资产市场 3.2 几家银行已投资于代币化的加密资产,但2022年5月TerraUSD算法稳定币的崩溃展示了加密货币的规模(Milne,2022;FSB,2022a)及其波动性(Gorton等,2022)。MiCa为加密资产发行人和提供者引入了审慎、市场行为和防止市场滥用规则。25资产参考代币。26 这提供了一个关于专有监管框架的全球范例,该框架保障了加密资产发行和交易的法律确定性。相比之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数字代币的权力最近在法庭上受到了挑战,涉及是否将数字资产归类为美国联邦法律下的证券。27 MiCa在BCBS制定加密资产敞口的第一支柱处理方法(BCBS,2022)之后被采纳,并且当加密和数字资产市场的建议正在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