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促进消纳问题解决,关注配套电网投资 研 券提速 究——公用事业周报(20240603-20240607) 报 告增持(维持)核心观点 行业新闻:2024年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 行业:公用事业 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重点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做好新形势 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下的新能源消纳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1、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通知》提出加强规划管理、加快项 分析师:方晨 Tel:021-53686475 E-mail:fangchen@shzq.comSAC编号:S0870523060001 最近一年行业指数与沪深300比较 目建设和优化接网流程。规划管理方面,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项目建设方面,重点推动一批配套电网建设项目。 2、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方面,《通知》提出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能力分析,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调节电源、抽水 % % % 06/2308/2310/2301/2403/2406/24 5 3 0 -3% -6% 行-9% 业-11% 周-14% 报-17% 相关报告: 公用事业沪深300 蓄能、新型储能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提升并网新能方面,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新能源并网标准,明确新能源并网运行规范。 3、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通知》提出进一步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区域电力市场,优化区域内省间错峰互济空间和资源共享能力。 4、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通知》提出,要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调节较好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 5、扎实做好新能源消纳统计。统一新能源利用率口径,加强消纳数据校合,强化信息披露和统计监管。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促进电力清洁低碳转型》 ——2024年06月04日 6、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消纳监测分析和监管工作。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 全面跟踪分析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并且开展新能源消纳监管,加强对新能源跨省消纳措施的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措施。 我们认为,此次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消纳问题的解决,以及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的提速。一方面,截止2023年底,风电和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7.3%和98%,保持了较高水平,截止2024年4月,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同比增长38%。因此,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量的进一步增长,消纳需求进一步增加。因此,此次《通知》有望进一步加快促进消纳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此次《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因此我们认为配套电网投资或有望提速。此外,煤电当前仍然是电力系统的基础保障型电源,伴随着新能源在发电中占比不断提升,更需要煤电系统承担调节能力。 投资建议 投资策略方面,我们认为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电力板块建议关注龙头公司长江电力、华能国际等;同时,水务板块建议关注瀚蓝环境等。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下行风险带来用电量不及预期,双碳政策进度不及预期,电力市 行业周报 场化改革进度不及预期等。 图1:中国风电/光伏利用率(%) 中国:风电利用率:当月值月%中国:光伏发电利用率:当月值月% 105 100 95 90 85 2021-05 2021-07 2021-09 2021-11 2022-01 2022-03 2022-05 2022-07 2022-09 2022-11 2023-01 2023-03 2023-05 2023-07 2023-09 2023-11 80 资料来源:Wind,上海证券研究所 行业周报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 股票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买入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20%以上增持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5-20%中性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减持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5%以上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 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告日起12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增持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减持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 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 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投资评级说明: 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也不应当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