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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及景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旅游强国渐行渐近

休闲服务2024-05-19邓文慧、曹晶国联证券单***
旅游及景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旅游强国渐行渐近

1 行业报告│行业点评研究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旅游及景区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旅游强国渐行渐近 ➢ 行业事件: 全国旅游发展大会5月17日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 会议定位:会议定位高,旅游重要性日渐提升 本次会议是党中央首次以旅游发展为主题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指出旅游日益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彰显了文旅消费这一消费新动能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望推动且强化旅游“一业兴,百业旺”的带动作用。根据国际经验,多数国家和地区旅游经济综合贡献乘数在2-3.5之间,疫情前,我国旅游业综合贡献乘数约为2.24,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旅游贡献有望在政策助力下持续提升。 ➢ 过往发展:旅游发展步入快车道,综合贡献稳中有升 在国内经济腾飞、居民追求美好生活和政策支持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国内旅游、入出境旅游市场在短时间内均取得了亮眼成绩。以国内游为例,2009年到2019年,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约18.8%,国内出游人次年均复合增长约12.2%,并首次突破60亿国内旅游人次。全球范围比较而言,目前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国内旅游市场。从旅游收入贡献来看,2014-2019年间,中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从10.39%提升到11.05%,保持稳中有升态势。我们认为,贡献比例的上行不仅反映出中国旅游业伴随国民经济发展而上行,也体现了旅游业日益为内需增长提供动力。 ➢ 当下机遇:供需共振为旅游业提供发展机遇 1)供给侧释放活力:各地交通改善、文娱产品丰富及私家车保有量上行助力居民出行意愿得以释放;且经济结构变迁背景下,地方政府更注重旅游的拉动作用、纷纷结合资源禀赋,利用营销宣传撬动流量增长。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有望自上而下推动供给侧高质量融合发展。 2)需求侧意愿强烈:此前在专题报告《趋势延续下的景区投资价值探讨》中提及,旅游消费主体向年龄轴两端移动,出游频次、单次出游周期增长显著。我们认为客群年轻化、银发化、旅游加速进入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使出游基数有了增长的土壤。消费政策加码及供给侧的优化或逐步抬升付费意愿及消费信心。 ➢ 投资建议 复盘海内外经验,旅游业是经济结构优化的推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本次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是旅游全产业链的重大政策利好,有望持续激活供给优化,高质量承接需求释放,发挥行业“一业兴、百业旺”的强大带动作用。建议关注旅游服务龙头及景区低估值标的。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风险;消费复苏不及预期风险;市场竞争加剧超预期风险等。 证券研究报告 2024年05月19日 投资建议: 强于大市(维持) 上次建议: 强于大市 相对大盘走势 作者 分析师:邓文慧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2060001 邮箱:dengwh@glsc.com.cn 分析师:曹晶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23080001 邮箱:caojing@glsc.com.cn 相关报告 1、《旅游及景区:趋势延续下的景区投资价值探讨》2024.03.21 -30%-17%-3%10%2023/52023/92024/12024/5旅游及景区沪深300 2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韩国市场以柯斯达克指数或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20%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指数跌幅10%以上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版权声明 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有私自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者承担。 联系我们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A塔4楼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37楼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2楼 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1期13楼 电话:0510-8518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