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拉动生产,消费有待改善——4月经济数据点评 研究结论 5月17日统计局公布4月经济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前值 4.5%,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2.3%,前值3.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2%,前值 4.5%。 工业生产同比进一步向好,是本次数据的主要亮点,即使是从环比的角度(4月环比季调增速0.97%,疫情前2015-2019年4月环比均值为0.46%,去年同期由 于防控转段“开门红”效应的边际消退录得-0.32%),当前增长也明显好于往年。分行业看,4月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行业有汽车(16.3%)、计算机通信电子(15.6%)、交运设备(13.2%)、化工(12.3%)、有色 (11.4%)、橡胶(10.5%),这些行业开年至今的累计增速也都在1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汽车、电子、船舶同时也是4月出口环节较为景气的细分行业,同时 4月出口交货值当月同比为7.3%,较1-3月累计值0.8%有较大幅度改善,一系 列迹象表明外需对生产环节的带动较为明显。 投资的各个分项都有不同程度减速,扣除PPI的影响后,基建(含电力)、制造业、房地产投资分别录得10.5%(前值11.5%)、12.4%(前值12.6%)、- 7.1%(前值-6.8%):(1)基建下滑可能与财政进度偏慢有关,不过从各地的发 债计划、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完成的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特别国债5月开始发行等等信号来看,后续有望有更多积极因素,尽管各地投融资规范化的压力仍在,基建下滑空间或有限;(2)制造业小幅波动但依然停留在高位,且分用途看,建筑安装工 程累计同比4.2%(前值4.6%),设备工器具购置同比17.2%(前值17.6%),后者依然保持着高增速,结构上延续了更新强于扩产的特点,这可能是产业数字 化、技术升级等需求的落地体现,也是不断推进新质生产力的信号;(3)房地产投 资还在下探,此外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同比-20.2%,前值-19.4%,销售额累计同比-28.3%,前值-27.6%。近期政策不断向前推进,从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来看,有三方面的增量,一是保障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 (保障购房者),二是回收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助力房企解困),三是政府可以需定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活跃交易、建立长效机制),其中部分新做法值得关注。 消费的角度,由于2022年同期承压明显,因此两年复合增速依然可观且向上改善,累计增速计算得到的复合增速6.3%,前值5.2%。但从环比看,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季调)录得0.03%,较大幅度低于2015-2019年环比的均值0.77%,更大幅度弱于去年同期1.06%。我们在上月点评《增长格局有哪些新变 化?——3月经济数据点评》中曾指出,3月消费所展现的环比增长动能与疫情前完全一致(2024年3月累计社零规模与1、2月累计值之比为1.48,2017-2019年 均为这一水平),从这一角度对比可知,4月消费的向上势头在减弱。分行业数据 显示,下滑幅度较大的行业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4.5%,前值2.8%,两年复合增速为-7.9%,体现出明显的地产后周期压力)、体育娱乐用品(12.7%,前值19.3%,仍在高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2%,前值3.8%)、化妆品类 (-2.7%,前值2.2%)。 4月经济总体呈现出口拉动生产、高技术投资景气延续、基建稍有放缓、地产依然有明显拖累,消费环比动能疲软的特征,展望后续:(1)财政进度加快有望为基建助力;(2)消费品“以旧换新”将进一步落地,或将改善社零数据,尤其是“挑大梁”省份;(3)对房地产去库存以及存量住宅用地的关注有望平抑风险,改善行业健康程度,为当前最大症结的修复打开想象空间。 风险提示 经济复苏与政策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 赵旭翔zhaoxu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1070001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如何理解拜登新关税? 2024-05-15 工业消费品价格回暖助推核心通胀同比涨 2024-05-13 幅扩大——4月通胀数据点评如何理解社融负增?——4月金融数据点 2024-05-12 评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出口拉动生产,消费有待改善——4月经济数据点评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