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 1背景4 1.1银行简介4 1.2报告目的4 2资本充足率5 2.1并表范围5 2.2资本充足率6 2.3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7 2.4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7 3资本管理8 3.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8 3.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8 3.3资本构成9 4风险管理12 4.1风险管理体系12 4.2风险加权资产13 5信用风险14 5.1信用风险管理14 5.2信用风险暴露15 5.3信用风险计量17 5.4资产证券化22 5.5银行账簿股权风险24 5.6交易对手信用风险26 6市场风险28 6.1市场风险管理28 6.2市场风险计量28 7操作风险30 8银行账簿利率风险31 9薪酬32 9.1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2 9.2薪酬政策32 9.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34 附录1: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信息35 附录2:资本构成信息41 附录3: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49 释义74 重要提示 本行保证本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集团应按季度、半年和年度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但不同频率披露内容有所不同。本集团每年发布一次较详细的资本充足率报告,摘要资料自2013年3 月起每季度提供一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是按照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部分资料不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比较,尤其在披露信用风险暴露时最为明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1背景 1.1银行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3年末市值约为1,518.57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8位。按一级资本排序,本集团在全球银行中位列第二。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务7.57亿个人客户和1,082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 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3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6,871位员工,设有14,895 个营业机构,其中各级境外机构近200家,覆盖31个国家和地区。 1.2报告目的 本集团依据原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本报告将提供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资本构成、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计量及管理、薪酬等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本集团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和薪酬管理的状况。 2资本充足率 2.1并表范围 本集团依据原银监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2.1.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未将工商企业及保险类子公司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计算范围,导致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存在一定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表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类别 注册地是否纳入是否纳入 财务并表监管并表 1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中国上海是否 1.除上述差异外,根据监管规则,本行及附属机构下属的保险类、工商企业类子公司亦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 2.1.2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按照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不同类型的被投资机构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已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本集团将该类子公司的资本及风险加权资产均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保险类子公司。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工商企业类子公司。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本集团根据监管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对于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从资本中扣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集团按照监管规定的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表2:前十大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投资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本行间接持股比例 注册地 1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32,878 - 100% 中国香港 2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7,000 100% - 中国北京 3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100% - 中国深圳 4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1,163 100% - 中国北京 5 CCBBrazilFinancialHolding-InvestimentoseParticipaçõesLtda. 9,542 99.99% 0.01% 巴西圣保罗 6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429 67% - 中国安徽 7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6,000 83.33% - 中国北京 8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4,406 100% - 卢森堡 9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320 - 100% 中国香港 10 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 2,861 100% - 英国伦敦 总计 120,599 1.按照股权投资余额从大到小排序。 表3:前十大采取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投资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注册地 所属行业 1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6,962 51% 中国上海 保险业 总计 6,962 1.采取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是指在计算合格资本时需全额扣除或符合门槛扣除的资本投资。 2.本集团附属机构下属保险子公司亦属于扣除范围。 2.2资本充足率 于2023年12月31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7.95%,一级资本充足率14.0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5%,均满足监管要求。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上年下降0.47、0.36和0.54个百分点。 2023年,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内部资本积累和外部资本补充并重,通过利润留存和发行适量的资本工具,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和较高的资本质量,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等核心资产保持较快增长;深入推进资本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 表4:资本充足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于2023年 12月31日 于2022 年 12月31日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 本行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944,386 2,749,566 2,706,459 2,529,274 一级资本净额 3,144,474 2,935,569 2,846,533 2,655,737 资本净额 4,020,661 3,795,909 3,640,438 3,434,20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3.15% 13.03% 13.69% 13.67% 一级资本充足率 14.04% 13.91% 14.40% 14.35% 资本充足率 17.95% 17.98% 18.42% 18.56%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6.00% 资本充足率 8.00% 8.00%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4.00% 3.50%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2.50%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0.00% 0.00%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 求 1.50% 1.00% 2.3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 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监管要求,本行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2.4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 2023年,本集团各境外子公司在增资、投资并购及支付股息等资本转移方面未遇到重大限制。 3资本管理 3.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包括治理架构、主要风险识别和评估、压力测试、资本充足评估、资本规划与计划和资本应急管理等环节。在综合评估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确保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本行按年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方法论的优化,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治理架构、健全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监测报告机制及内部审计制度。目前,本行风险和资本治理架构合理、流程清晰,有效管控各类风险,资本水平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匹配,可充分覆盖各类风险,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 3.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2024-2026年资本规划》,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平衡资本供求,坚持内部积累和外部补充并重,积极把握资本工具发行机会,努力实现服务实体、精益管理、资本集约、风控有效、监管合规的高质量发展;优先通过增加利润留存、保持业务增长和结构优化、采取资本集约化措施等方式,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适当运用市场融资手段开展外部融资,通过发行多层级、多类型合格资本工具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确保始终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 本行在资本规划框架内综合考虑外部经营形势、未来监管趋势、本行战略规划等因素,制定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实现资本计划与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充分衔接。本行积极发挥资本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轻资本发展策略,持续完善覆盖集团的资本计划考核机制,深入推动资本集约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定期对资本充足率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和报告,确保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3.3资本构成 3.3.1资本构成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本构成情况。 表5:资本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于2023年 于2022年 核心一级资本实收资本 250,011 250,011 资本公积 134,931 134,965 盈余公积 369,906 337,527 一般风险准备 495,858 444,428 未分配利润 1,674,279 1,528,35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604 3,867 其他1 30,714 21,745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商誉2 2,127 2,062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2 5,509 5,578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311 (170)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6,970 6,970 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99,968 139,96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0 106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491,455 453,197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