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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龙津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50证券简称:龙津药业公告编号:2024-03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388,422.34 21,553,840.94 2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91,776.72 -8,117,275.16 4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109,096.51 -10,113,442.85 3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64,302.80 -38,395,753.41 87.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203 44.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2 -0.0203 44.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8% -1.40% 0.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41,276,844.03 631,634,251.67 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07,395,172.08 511,886,948.80 -0.8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77,867.8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61,903.2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2,808.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09.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0,416.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734.64 合计 1,617,319.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期初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29,653,449.82 210,737,426.26 -38.48% 现金管理产品时点存量余额变化导致货币资金变化。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660,446.79 123,411,509.91 69.08% 现金管理产品时点存量余额变化。 应收账款 18,915,136.60 12,126,888.85 55.98% 本期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230,871.43 420,000.00 -45.03% 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6,789.56 1,616,201.42 74.28% 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短期借款 9,984,101.37 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 预收款项 900,000.00 本期预收租金增加。 应交税费 3,052,997.56 2,341,676.76 30.38% 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69,762.48 102,540.18 -31.97% 本期实现销售,合同负债减少相应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410.99 72,666.75 39.56% 现金管理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研发费用 1,992,368.82 4,114,891.99 -51.58% 根据项目进度,本期研发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 -209,387.06 -323,601.08 35.29% 本期因货币资金存量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80 -46,175.23 100.07% 上期子公司计提近效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3,680.39 1,216,298.26 -46.26% 本期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率下降。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1,903.26 116,039.38 298.06% 本期现金管理产品时点存量余额变化,导致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的波动。 营业外收入 0.15 100,000.00 -100.00% 上期子公司获得春城荟创业大赛奖金增加。 营业外支出 5,109.76 所得税费用 -1,171,843.90 509,765.87 -329.88%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80,029.84 -9,414,778.99 55.60% 本期母公司及子公司牧亚农业营业收入增长带来毛利的增加,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减少,使得本期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05,602.00 -8,117,275.16 61.74% 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使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4,302.8 -38,395,753.41 87.59% 本期支付税费、营销费用和管理性质的费用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99,874.27 -9,122,208.29 -846.04% 本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大于本期到期现金管理产品金额,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0,000.00 本期母子取得短期借款。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6,74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40% 157,782,293 0 质押 5,649,718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28% 65,187,614 0 不适用 0 樊献俄 境内自然人 0.59% 2,351,732 1,763,799 不适用 0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1,761,100 0 不适用 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2% 1,695,564 0 不适用 0 王勇 境外自然人 0.27% 1,085,000 0 不适用 0 陈采平 境内自然人 0.27% 1,083,926 0 不适用 0 #傅连军 境内自然人 0.25% 1,000,000 0 不适用 0 董建忠 境内自然人 0.20% 788,000 0 不适用 0 龙炬峰 境内自然人 0.18% 734,7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157,782,293 人民币普通股 157,782,293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65,187,614 人民币普通股 65,187,614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6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61,10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1,695,564 人民币普通股 1,695,564 王勇 1,0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000 陈采平 1,083,926 人民币普通股 1,083,926 #傅连军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董建忠 7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8,000 龙炬峰 734,700 人民币普通股 734,700 李鹏 645,999 人民币普通股 645,99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樊献俄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前五名其他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名称前有#,表示该股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部分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公司于2021年12月中选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各规格中选单价与中选前采购价格相比降幅为67%,目前仍处于约定的两年采购周期(采购协议每年一签)。因集采价格降价幅度较大,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发生变化,而集采的实际执行采购量也低于预期,公司主要产品在全部省份销量同比下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已在联盟省份全面执行,且其他非集采省份已逐步执行集采价格联动政策,公司在各地医疗机构合同订单、实际用量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仍然存在核心产品单价、销售量下降的风险。 2、与控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对赌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与牧亚农业及其股东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简称“承诺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1,500.00万元的价格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持有牧亚农业51.09%股权。《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承诺方对牧亚农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归属牧亚农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向公司做出承诺,承诺业绩承诺期的三个年度牧亚农业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655万元,就业绩承诺期内牧亚农业经审计实际净利润总额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差额(简称“业绩差额”)进行现金全额补偿。若产生业绩差额,承诺方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四个月内将业绩差额全部支付到公司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牧亚农业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归属牧亚农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8,536,184.38元,牧亚农业经审计净利润累计总额未达到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额。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为妥善处理业绩补偿问题、促进牧亚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和管理层与牧亚农业原股东多次沟通,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与承诺方友好协商业绩补偿解决方案。 2024年4月,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承诺方签订《调解协议》,并由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调减业绩补偿金额401.38万元,变更后实际应收业绩补偿金400万元,相 应增加202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400万元,公司也无需承担购买牧亚农业少数股东股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