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0证券简称:龙津药业公告编号:2023-02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553,840.94 47,566,231.83 -5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117,275.16 832,287.46 -1,07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113,442.85 -1,097,675.23 -82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395,753.41 -10,187,664.02 -276.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3 0.0021 -1,0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3 0.0021 -1,0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0.13% -1.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85,870,763.99 747,205,227.88 -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74,913,324.75 583,030,599.91 -1.3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679,951.24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23,919.7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6,039.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6,624.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118.44 合计 1,996,167.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期初余额(或年初到报告期末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1,173,530.00 1,686,740.00 -30.43% 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到账,期末余额减少。 预付账款 2,918,613.56 968,092.62 201.48% 本期子公司预付研发进度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2,460,146.68 14,416,587.97 -82.94% 本期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将支付楚雄州监察委扣押款和预计负债进行核销处理。 预收款项 818,750.33 268,750.33 204.65% 本期母公司预收原生产厂区租赁费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663,954.18 1,362,937.44 -51.29% 本期实现销售,期末母公司合同负债减少。 应交税费 3,851,980.68 10,347,685.63 -62.77% 本期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加,导致期末余额降幅较大。 其他应付款 23,267,149.90 54,610,499.91 -57.39% 本期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项2,599.47万元、母公司支付市场费用增加,导致其他应付款降幅较大。 其他流动负债 86,314.04 177,181.87 -51.29% 本期实现销售,母公司合同负债减少相应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预计负债 12,297,504.00 -100.00% 本期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将支付楚雄州监察委扣押款和预计负债进行核销处理。 营业收入 21,553,840.94 47,566,231.83 -54.69% 自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执行以来,注射用灯盏花素中标价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叠加医保支付限制等政策影响,销售收入下降;工业大麻花叶本期未实现销售。 销售费用 13,732,557.24 27,918,350.04 -50.81% 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市场推广费用相应减少。 财务费用 -323,601.08 -108,601.04 -197.97%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6,039.38 -38,728.10 399.63% 本期现金管理产品时点存量余额变化,导致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的波动。 信用减值损失 -493,156.07 -97,913.54 -403.66% 本期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损失增加。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22.94 435820% 本期子公司获得比赛奖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17,275.16 832,287.46 -1075% 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净利润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 -1,297,503.83 -142,647.88 -809.59% 本期控股子公司较去年同期亏损额增加,故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相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95,753.41 -10,187,664.02 -276.88% 本期营业收入下降,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降幅增大;本期母公司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加,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2,208.29 -4,562,381.36 -99.94% 本期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增加的幅度大于本期支付的股权转让尾款及购买长期资产流出的增加,进而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27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40% 157,782,293.00 质押 27,000,000.00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37% 65,549,614.00 樊献俄 境内自然人 0.59% 2,351,732.00 1,763,799.0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2% 1,695,564.00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 境外法人 0.36% 1,456,900.00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1,365,000.00 #傅连军 境内自然人 0.28% 1,109,700.00 王勇 境外自然人 0.27% 1,085,000.00 罗中良 境内自然人 0.18% 702,000.00 龙炬峰 境内自然人 0.15% 620,4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157,782,293.00 立兴实业有限公司 65,549,614.00 云南惠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1,695,564.00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 1,456,900.00 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65,000.00 #傅连军 1,109,700.00 王勇 1,085,000.00 罗中良 702,000.00 龙炬峰 620,400.00 樊献俄 587,93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樊献俄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前三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3、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名称前有#,表示该股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部分股份。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根据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拟中选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基准价格为75.31元/盒(10瓶/盒,以报价代表品25mg规格计),与现行采购价格相比降幅为67%(其他规格按报价代表品的降幅等比下调价格),拟采购周期为两年 (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中标后供应范围为省际联盟集采覆盖区域。因集采价格降价幅度较大,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发生变化,而集采的实际执行采购量也低于预期,公司主要产品在全部省份销量同比下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除了中标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随着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逐步全面执行,非集采省份还可能执行集采价格联动政策,但公司在各地医疗机构合同订单、实际用量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仍然存在核心产品收入较上年减少的风险。 2、与控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对赌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与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亚农业”)及其原有股东(共3个,即黄兴泉、 吴强及余树甲)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1,500.00万元的价格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后持有牧亚农 业51.09%股权。《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牧亚农业原有股东(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对牧亚农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归属牧亚农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向公司做出承诺,承诺业绩承诺期的三个年度牧亚农业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655万元,就业绩承诺期内牧亚农业经审计实际净利润总额与承诺净利润总额的差额(简称“业绩差额”)进行现金全额补偿。若产生业绩差额,牧亚农业原有股东(黄兴泉、吴强及余树甲)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四个月内将业绩差额全部支付到公司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牧亚农业业绩承诺期经审计归属牧亚农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8,536,184.38元,牧亚农业经审计净利润累计总额未达到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牧亚农业原有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确认具体补偿事项。3、股权转让纠纷和解 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被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涧龙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涧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被列为诉讼第三人。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诉请法院确认其与公司于2018年1月2日签订的《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三七科技灯盏花种植有限公司100%产权之产权交易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