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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新迅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18证券简称:新迅达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43,385,520.53 118,316,052.99 -6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460,264.63 30,288,170.51 -306.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744,640.51 8,438,977.16 -51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734,427.11 46,491,858.86 -211.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24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2 -24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5% 2.01% -7.7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55,998,685.90 1,630,917,172.20 -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55,037,812.44 1,118,177,411.75 -5.6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56,128.49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6,695,408.21 主要系公司持有公开发行的华立科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376.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54,668.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8,363.39 合计 -27,715,624.1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期末数(万元) 期初数(万元) 同比增减 变动说明 应收账款 1,719.56 1,151.49 49.33% 主要系公司其他矿产品贸易业务应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1,763.78 8,802.33 33.64% 主要系报告期其他矿产品贸易业务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存货 601.57 977.80 -38.48% 主要系电商直销业务存货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35.56 938.75 -53.60% 主要系退回2023年减免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71.42 2,592.56 53.19% 主要系预付的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3,745.00 268.22 1296.23% 主要系其他矿产品贸易业务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69.90 1,595.44 -76.81% 主要系公司发放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其他应付款 1,400.06 4,506.72 -68.93% 主要系公司直播带货业务退回押金及保证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81 538.43 -93.16% 主要系报告期已缴纳2024年应付采矿权出让收益费。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6.20 2,074.12 44.94% 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营业收入 4,338.55 11,831.61 -63.33% 主要系公司直播带货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 30.96 116.07 -73.33% 主要系公司业务收入减少,相应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1,142.65 739.33 54.55% 主要系直播带货业务减少,相应的人工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274.70 4,013.84 -68.24% 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 -0.46 -162.99 -99.72% 主要系报告期货币资金减少导致的利息收入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5.63 -30.31 83.53% 主要系报告期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255.47 70.09 464.49% 主要系参股公司报告期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5.61 46.07 -87.82% 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66.99 2,346.47 256.28% 系公司确认公开发行的华立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所得税费用 858.14 615.40 39.44% 主要系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461.91 1,481.83 -131.17%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盛讯云商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确认的少数股东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44 4,649.19 -211.28% 主要系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9.82 -6,807.08 54.31% 主要系支付的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69 -8,,374.71 94.58% 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现金分红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22 240.91% 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6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3% 24,587,447.00 0.00 不适用 0.00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 其他 11.30% 22,538,382.00 0.00 不适用 0.00 嘉兴嘉洁成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22% 12,404,837.00 0.00 质押 12,404,837.00 陈湧锐 境内自然人 6.11% 12,178,719.00 0.00 质押 3,599,024.00 冻结 12,178,719.00 陈湧鑫 境内自然人 1.15% 2,299,707.00 0.00 不适用 0.00 初瑞雪 境内自然人 0.92% 1,829,464.00 0.00 不适用 0.00 辛有志 境内自然人 0.92% 1,829,464.00 0.00 不适用 0.00 计梦瑶 境内自然人 0.87% 1,737,991.00 0.00 不适用 0.00 辛库 境内自然人 0.87% 1,737,990.00 0.00 不适用 0.00 #孙海珍 境内自然人 0.86% 1,72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24,587,44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87,447.00 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 22,538,382.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38,382.00 嘉兴嘉洁成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2,404,8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04,837.00 陈湧锐 12,178,7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78,719.00 陈湧鑫 2,299,7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9,707.00 初瑞雪 1,829,4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9,464.00 辛有志 1,829,4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9,464.00 计梦瑶 1,737,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7,991.00 辛库 1,737,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7,990.00 #孙海珍 1,7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根据陈湧锐先生、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与嘉洁成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报告期内,陈湧锐先生、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与嘉洁成祥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海南骏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成华先生控制的主体,且嘉洁成祥与海南骏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初瑞雪为辛有志的配偶,辛库为辛有志的父亲,计梦瑶为辛有志的表妹;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孙海珍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2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已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于原定 李衍钢 31,733.00 7,933.00 0.00 23,800.00 任期内持有的股份按照高管 2024年8月18日 锁定股要求进行锁定 合计 31,733.00 7,933.00 0.00 23,800.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标题 公告内容 指定媒体 2024年2 月7日 2024-002 《关于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年2月7日,公司就拟投资江苏中熙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熙”)、泰州中和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和”)事宜,与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江苏中熙与泰州中和为关联公司,主要经营金属裂解水蒸气制氢设备与裂解剂的研发、销售业务。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各方同意,在满足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的投资前提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持有江苏中熙及泰州中和各51%的股权,前述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