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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同享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09)。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股票期权20.00万份自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发行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草案)》。 5、其他重大事项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股票,以进一步提升光伏焊带产能,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强化公司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受理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