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简称:百利科技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黄国宝、毕克和张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黄国宝、毕克和张健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鉴于审计机构大华会计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该等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对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表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且影响的金额尚不能确定。独立董事已经要求公司对审计师无法确认的公司大额预付款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在未取得第三方调查结果前,无法判断该事项对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表的具体影响,故弃权。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段落。 四、公司负责人王海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对策分析。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9第六节重要事项...........................................................................................................................5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7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国内经济下行、消费市场需求低迷等各种风险挑战持续增加,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经营承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9亿元,同比下降35.74%;其中实现石化设计收入1.38亿元;锂电智能产线和设备销售收入10.9亿元,锂电板块工程总承包收入8.25亿元。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亏损1.23亿元,报告期内累计新签合同额23.66亿元。1.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展如下: (1)杉杉项目目前除业主新增洗眼器和业主变更监控系统外,污水处理站完成主体结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全部完成,业主外线10kV供电于3月份已完成50%供电,4月初完成10kV全部供电。关于调试,目前完成2#和4#产线的调试试产工作,1#、3#、5#、7#产线及公辅设施投入供电调试,目前主要实施业主变更项和调试整改工作。 (2)安徽海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一期5万吨/年磷酸铁锂工厂EPC项目,设备已经验收完成,等待进行性能考核,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进入结算流程。 (3)四川海创尚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动力储能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进行收尾工作;安装工程石墨化区域进入单机调试阶段,负极区域正在设备安装,完成60%。 (4)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一期2万吨/年磷酸铁锂工厂EPC项目,钢结构安装已结算,配电、冷冻水、风淋室、应发等系统已验收完成;剩余系统的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5)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第一阶段年产2万吨锂电正极材料智能工厂工程总承包项目正在进行竣工资料组卷工作。 (6)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石墨烯三元正极材料及导电浆料项目智能产线设计建造项目,已经整体结算,等待业主审核出具整体竣工报告。 (7)黔西市蕙黔新材料有限公司气相羰基合成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EPC项目,施工单位结算已办完,正进行性能考核。 (8)山西特瓦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处于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中,已成立项目组,现场正在进行准备工作。 (9)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于进行了技术方案和合同细节洽谈,项目现场已完成开工准备,于2024年4月签订正式总承包合同。 2.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2022年8月19日,公司与潞宝兴海、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签署了《公司与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债权转股权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年底前分期完成上述补偿款本金25,757.408万元的支付,公司免除1,123万元的逾期违约金。其中: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0.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2,878.704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5,151.482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6,727.222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600万元,收到重庆兴海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400万元,合计1,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二期业绩补偿款1,000万元;潞宝集团第二期剩余补偿款6,727.222万元已于2023年3月支付。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三期业绩补偿款3,090.889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收到潞宝集团支付的第四期业绩补偿款4,036.334万元,潞宝集团应支付给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总计15,454.445万元已全部偿付完毕。 因公司尚未收到重庆兴海第二期、第三期业绩补偿款,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山西省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对重庆兴海的起诉,在法院的调解下,公司与重庆兴海达成和解;公司于8月21日收到长治市区潞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说明》,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的付款期延展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5,151.482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2,060.593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2,690.88万元。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付款,重庆兴海后续能否偿付本次以及剩余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项具有不确定性。 (2)2023年6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金彩矿业、宝圣佳优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高温气冷堆燃料元件用天然石墨粉体项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以现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并进行控股,三方于2023年6月29日签署了《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协议》。2023年7月27日,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内蒙古聚原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荣,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2023年8月28日,百利锂电与王京旭、苏州驰合及兮然科技签署了《投资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以现金收购及增资的方式对兮然科技投资。其中,以合计3,528万元的现金对价收购标的公司股东王京旭、苏州驰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