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代继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会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强登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3 第六节重要事项4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4 第十节财务报告6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有关资料。 5、上述备查文件备置点: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 指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盛达集团 指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赵满堂 西部资产、一致行动人 指 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厚丰 指 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 皇台商贸 指 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皇台酒业 股票代码 00099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皇台酒业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皇台酒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ANSUHUANGTAIWINE-MARKETINGINDUSTR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继陈 注册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33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3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huangtai.com.cn 电子信箱 htjy000995@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成志坚 联系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电话 0935-6139865、0931-4917086 传真 0935-6139865 电子信箱 htjy000995@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0265652T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2000年8月7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控股股东为甘肃皇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皇台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001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皇台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前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3、2007年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4、2010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5、2015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刘静、赵泾生等自然人与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刘静、赵泾生等股东将所持有上海厚丰100%的股权转让给新疆润信通公司,新疆润信通公司变更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6、2019年4月12日,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公司中拥有的表决权24,667,90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90%,全部不可撤销的委托给盛达集团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赵满堂。详情请查阅公司2019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盛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8层4-2 签字会计师姓名 段岩峰、蒋孟彬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154,105,174.22 136,423,990.48 12.96% 91,088,14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09,369.05 7,356,109.38 -304.04% -13,554,76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986,664.29 2,388,619.44 -350.63% -18,488,42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282,030.92 10,986,985.63 -42.82% -2,064,303.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300.00%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300.00% -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8% 5.73% -17.51% -10.5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482,944,444.75 486,159,483.66 -0.66% 473,108,64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1,287,099.50 133,494,581.98 -9.14% 123,060,184.6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154,105,174.22 136,423,990.48 生产经营产生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436,438.86 2,319,248.64 扣除项目主要为租赁收入、销售原辅材料收入、商标使用费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152,668,735.36 134,104,741.84 主营业务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8,559,011.47 35,927,841.44 38,337,944.78 41,280,37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2,638.17 575,825.75 467,417.75 -18,515,25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56,221.78 297,668.66 472,015.06 -9,412,56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6,572.43 415,304.33 4,964,084.62 5,729,214.4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25.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45,927.97 339,343.08 328,105.28 债务重组损益 884,334.40 5,048,532.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52,593.27 -414,212.66 4,605,554.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86 4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51.00 702.00 合计 -9,022,704.76 4,967,489.94 4,933,659.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白酒是中国传统蒸馏酒,工艺独特,历史悠久,享誉中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 从白酒行业产业链上下游来看,白酒行业上游包括生产白酒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高粱、大米、小麦等谷物的生产,此外,存放白酒成品的玻璃或陶瓷容器以及纸盒纸箱等纸制品也属于产业链上游;白酒行业中游主要是指白酒生产企业,目前来看,我国白酒大致可分为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以及其他香型等多个品种;白酒行业下游则是白酒的消费市场,我国白酒主要以直销或经销的形式通过各种渠道销售至大众消费者手中。 (二)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市场竞争格局方面,浓香型白酒生产周期短、产量大、品牌多,风格特点在白酒消费者中有较高接受度,因而占据了最大的市场规模,占比超过50%,保持市场主导地位;酱香、清香及其他香型白酒具有各自的消费群体和市场。 从需求端来看,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酒类消费的主导力量逐步从政务消费向商务消费、大众消费转型;同时,由于白酒消费的社交属性,“少喝酒,喝好酒”的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白酒行业产量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消费者对于健康的高端、次高端白酒的需求较为旺盛。 从产业结构来看,近几年以茅台、五粮液为代表的全国性知名酒企业绩的快速增长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中国白酒市场日益明晰的集中化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