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76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1/211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 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923,506.9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 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为158,892,059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778,41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 本为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参与转增股本的股数为 158,892,0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67,617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9 第六节重要事项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6 第十节财务报告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总经理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恒兴新材 指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衡兴 指 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厂区 宁夏港兴 指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厂区 连云港中港 指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厂区 中港投资 指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88%的股权 港兴管理 指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5%的股权 金浦国调基金 指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77%的股权 三川投资 指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2%的股权 苏商投资 指 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2%的股权 千叶管理 指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3%的股权 伊士曼 指 美国伊士曼化工公司(EastmanChemicalCompany) 巴斯夫 指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SE) 欧季亚 指 德国欧季亚公司(OQChemicals) 柏斯托 指 瑞典柏斯托公司(Perstorp) 贝斯美 指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机酮 指 羰基与两个烃基相连的化合物 有机酸 指 一种含有羧基的酸性有机化合物 有机酯 指 醇与羧酸或无机含氧酸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的产物 A股 指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恒兴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gsuHengxingNewMaterial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不适用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恒秀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叶 吴叶 联系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话 0510-87865006 0510-87865006 传真 无 无 电子信箱 JSHX001@zhgchem.com JSHX001@zhgchem.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200 公司网址 www.zhgchem.com 电子信箱 JSHX001@zhgchem.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兴新材 603276 不适用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与绿洲西路交口置地广场A座27-3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宛云龙、钱玮、姚慧茹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夏静波、田昕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年9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 644,127,398.63 677,154,162.27 -4.88 518,089,86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079,090.59 93,278,733.80 -16.29 89,722,17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4,592,456.38 92,826,428.66 -19.64 87,714,53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32,187.62 186,835,616.62 -82.43 25,445,168.6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58,999,535.59 773,552,453.50 127.39 679,871,173.97 总资产 1,880,816,443.76 1,021,784,521.58 84.07 991,320,379.7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78 -22.73 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78 -22.73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77 -25.82 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1 12.84 减少5.33个百分点 14.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7 12.77 减少5.60个百分点 13.7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82.43%,主要系本年销售产品收回的现金及增值税留抵税额返还的金额较上年减少。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27.39%、84.07%,主要系本年度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且本年内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40,066,768.48 172,514,000.68 149,373,396.43 182,173,23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83,803.12 27,559,725.97 18,798,504.90 15,037,05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409,867.70 27,118,216.07 18,429,526.62 12,634,84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01,497.05 2,027,989.60 32,894,723.73 -5,792,022.7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年金额 附注(如 适用)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7,168.00 -470,005.61 -4,645.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00,643.00 2,245,045.03 4,056,201.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046,881.82 -1,198,5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