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765 2023 年报 页次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个人资料 7 企业管治报告 10 董事会报告 33 独立核数师报告 41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46 综合财务状况表 47 综合权益变动表 49 综合现金流量表 50 财务报表附注 52 财务概要 106 目录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李邵华先生 方国洪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获委任)潘伟业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树人先生谢晓宏先生耿建华先生 审核委员会 刘树人先生(委员会主席)谢晓宏先生 耿建华先生 薪酬委员会 耿建华先生(委员会主席)谢晓宏先生 刘树人先生 提名委员会 刘树人先生(委员会主席)谢晓宏先生 耿建华先生 公司秘书 林嘉信先生 授权代表 李邵华先生林嘉信先生 核数师 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的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法律顾问 RonaldTong&Co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4thFloorNorth CedarHouse 41CedarAvenue HamiltonHM12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标准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注册办事处 VictoriaPlace5thFloor 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香港仔黄竹坑道46号新兴工业大厦15楼 网址 www.perfectech.hk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览 威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奇趣精品、装饰品及玩具产品之制造及销售。 业务及财务回顾 受到利率高企影响,本集团的经营环境于二零二三年仍然充满挑战。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益同比减少约12%至约港币155,905,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177,458,000元)。收益减少是由于玩具产品销量减少。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约港币30,532,000元(二零二二年:亏损港币6,825,000元)。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均为9.34港仙(二零二二年:亏损均为2.09港仙)。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核心业务录得亏损约港币20,480,000元(二零二二年:溢利港币 715,000元)。下文阐释核心业务各分类之详细表现。 玩具产品 玩具产品分类之收益同比减少约11%至约港币152,049,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170,895,000元),占本集团总收益约98%。该分类的亏损增加至约为港币16,714,000元(二零二二年:溢利港币6,988,000元),亏损增加主要因亚洲 (香港以外)及美国的销量下降所致。 奇趣精品及装饰品 奇趣精品及装饰品分类的收益同比减少约41%至约港币3,856,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6,563,000元),及该分类的亏损约为港币3,766,000元(二零二二年:亏损港币6,273,000元)。这主要是由于欧洲对奇趣精品及装饰品的需求下降所致。 分销成本及行政费用 由于查验成本增加,分销成本同比增加约24%至约港币2,460,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1,984,000元)。 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董事酬金、中国境内行政人员的社会保险、物业、机器设备及仪器以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法律及专业费用以及其他行政费用。行政费用同比增加约10%至约港币77,982,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71,201,000元),主要是由于在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集团全职员工平均数目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约6%至约港币692,000元(二零二二年:港币738,000元),乃由于租赁负债之利息减少所致。 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尚未偿还贷款(包括银行借款、债券及其他借款)(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本集团之负债权益比率(按总计息贷款(包括银行借款、债券及其他借款)除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计算)为0%(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约港币42,986,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67,298,000元)。以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资产净值约港币59,883,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88,054,000元),本集团具有充足之财务资源以应付其承担及营运资金所需。 资产净值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每股资产净值约为港币0.19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0.28元),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港币62,397,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91,748,000元)除以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发行普通股数目326,923,607股(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6,923,607股)计算。 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约港币3,075,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299,000元),包括在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港币970,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638,000元)、在香港境外上市的债务证券约港币55,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05,000元)、未上市股票挂勾票据约港币2,050,000元(二零二二年:无)及并无未上市管理基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456,000元)。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亏损约为港币282,000元(二零二二年:亏损港币576,000元),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约为港币281,000元(二零二二年:亏损港币279,000元)。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雇用约740名(二零二二年:700名)全职员工。本集团主要依据现时业内之惯例及员工之个人表现厘定其薪酬。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采购主要以人民币(“人民币”)及港币(“港币”)结算,而本集团之销售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美元”)结算。由于其所有工厂位于中国,故所产生之开支以人民币计价。由于港币继续与美元维持挂钩,本集团预计在这方面不会有重大风险,以及将会继续紧密监察人民币趋势,观察是否有需要任何对冲活动。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财务工具以对冲外币风险。 重大投资的未来计划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的自愿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与中国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凉州政府”)及华能金鑫恒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订立不具约束力的合作框架协议(“八月框架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在签立正式项目协议之前提下,合作建设可持续能源相关基础设施及设备,包括储能设施及输电站,以推动凉州区的可持续能源产业发展。董事会认为,八月框架协议可丰富本集团的产品组合及收入来源,从而提高长期盈利能力。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的自愿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数字储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数字”)与南京鼎臻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鼎臻”)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之合作框架协议(“十一月框架协议”),据此,中国数字或其附属公司将收购南京鼎臻之全部资产及╱或股权,惟须受(其中包括)将对南京鼎臻进行之法律及财务尽职审查之结果、签立具法律约束力之最终协议以及获授适用监管、企业及其他批准所规限。南京鼎臻主要从事(其中包括)新能源之研发与制造及相关储存、监控、安全、自动化控制及信息系统管理解决方案及设备。董事会认为,十一月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一经落实,将有利于本集团丰富其产品组合及收入来源。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与各框架协议的订约方尚未就根据八月框架协议及十一月框架协议拟进行的合作订立正式及具约束力协议。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任何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具体计划。 前景 在本公司致力推进及实现根据框架协议所预期策略合作的同时,本公司将继续积极物色优质的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及生产以及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并购集成机会,并发展为以能源为核心业务的资源集成企业。 董事将审慎评估任何潜在投资机遇的前景,以期为本集团带来附加值及新收入来源,并以提升的价值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与此同时,利率高企预期将继续对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下半年的经营环境形成不确定性及挑战。董事将谨慎行事。本集团将继续优化其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需求,提高生产及经营效率,并采取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以将该等挑战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在全体雇员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团致力于与其客户、业务伙伴及股东友好共事,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为其股东带来可观的回报。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及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会在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在上述暂停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递交予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个人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李邵华先生(“李先生”),61岁,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成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授权代表。李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不再担任行政总裁。彼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现称东北石油大学),获石油钻井工程学士学位,并持有澳大利亚梅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先生于石油天然气行业、公司管理与并购领域有超过35年经验。彼先后于华北石油管理局、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珠海九丰阿科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负责企业运营、销售管理及实业投资,并曾于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李先生目前为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87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该服务合约将持续有效,除非一方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或以代通知金方式终止。 方国洪先生(“方先生”),59岁,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成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方先生于从事生产多种类型产品(包括主要用于发电系统之隔热材料及耐火耐磨材料)之不同公司具有近30年之市场营销经验。他亦积极参与发电行业耐磨物料之发展,并与中国发电行业创建了广泛的人脉网络。 方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该服务合约将持续有效,除非一方提前三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或以代通知金方式终止。 潘伟业先生(“潘先生”),40岁,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成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获得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及获得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之科学硕士(管理)学位。潘先生拥有超过10年企业融资经验,及负责本集团之投资活动及企业融资。于二零一一年加入本集团前,彼于一间在香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之持牌机构之企业融资部门工作,并已参与多项企业融资交易,包括合并和收购、企业重组、收购事项及各种集资活动。潘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