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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0-10-29财报-
广田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志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才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984,301,590.93 24,444,193,026.03 -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121,635,779.77 6,936,107,676.92 2.6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41,561,244.13 14.15% 8,196,163,184.22 -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977,092.53 14.66% 201,182,138.62 -3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8,508,956.08 9.19% 195,530,757.90 -24.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96,655,297.11 16.87% 66,643,753.13 104.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10.00% 0.13 -3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10.00% 0.13 -38.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0.47% 2.86% -1.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58,29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388,734.3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2,399,185.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18,124.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8,960.1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71,161.70 合计 5,651,380.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75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71% 610,395,398 0 质押 175,680,000 叶远西 境外自然人 12.49% 192,000,000 0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57% 177,859,532 0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34,270,0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7% 31,835,500 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广田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25% 19,226,500 0 叶嘉许 境内自然人 0.89% 13,730,188 0 董应群 境内自然人 0.74% 11,392,260 0 上海宜江投资有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10,947,843 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66% 10,196,888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0,395,398 人民币普通股 610,395,398 叶远西 19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000,000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77,859,532 人民币普通股 177,859,532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7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35,5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广田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9,22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26,500 叶嘉许 13,730,188 人民币普通股 13,730,188 董应群 11,392,260 人民币普通股 11,392,260 上海宜江投资有限公司 10,947,843 人民币普通股 10,947,84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196,888 人民币普通股 10,196,88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8,395,398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2,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10,395,398股;叶嘉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530,188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2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730,188股;董应群通过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92,260股;上海宜江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947,843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746,000.00 6,746,000.00 1482.36% 主要系本期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4,450,424,598.36 3,377,548,796.18 31.76% 主要系本期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3,815,510,470.70 12,272,492,050.89 -68.91% 主要系新收入准则变更,部分应收账款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3,753,708.69 71,270,204.19 -38.61%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应付债券 537,635,370.67 1,315,682,242.31 -59.14% 主要系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所致。 预计负债 99,068,280.25 221,742,337.88 -55.32% 主要系本期支付预计负债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2020年1-9月) 上期金额 (2019年1-9月)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43,753.13 -1,623,490,728.58 104.10% 主要系本期主要客户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9,728.64 -118,366,789.38 109.19% 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3,251,542.18 693,475,600.86 -230.25%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2,663,491.74 -1,048,333,201.95 20.57% 主要系受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本息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金建设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佛国际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当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向其提供了贷款1.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上述贷款于201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年4月15日到期后,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偿还该笔贷款。2017年2月20日,平安银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中金建设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152,820,183.29元,并要求担保人履行清偿责任。2017年9月30日,平安银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冻结公司5,256.66万元银行存款。考虑被担保方偿债能力及担保责任实际承担划分,结合法院冻结资金,公司2017年针对一般责任担保义务确认预计负债5200万元。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提起诉讼。2018年11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7)川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对中金建设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判决公司对本案债务涉及的本金119,999,778.7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1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最高法民终7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法院判决计算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包括涉案本金119,999,778.7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等共221,386,378.00元。公司已确认担保损失并计提相应预计负债。 2020年6月,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