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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9-04-26财报-
广田集团: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志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远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96,553,328.63 2,328,780,581.39 -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2,410,858.51 72,405,785.99 -2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0,313,935.69 59,327,823.92 -15.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8,557,454.81 -416,710,518.07 -175.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5% 1.05% -0.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842,924,937.53 20,966,696,318.50 -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950,208,954.06 6,945,477,725.33 0.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81,171.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42,130.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3,056.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53,322.93 合计 2,096,922.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37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71% 610,395,398 0 质押 196,380,000 叶远西 境外自然人 12.49% 192,000,000 0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2% 180,245,132 0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34,270,0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7% 31,835,500 0 上海宜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 20,700,000 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广田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25% 19,226,500 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四方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02% 15,739,888 0 叶嘉许 境内自然人 0.89% 13,730,188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0.83% 12,800,118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股份种类 数量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0,395,398 人民币普通股 610,395,398 叶远西 19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000,000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80,245,132 人民币普通股 180,245,132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7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35,500 上海宜江投资有限公司 20,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广田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9,22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26,50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四方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739,888 人民币普通股 15,739,888 叶嘉许 13,730,188 人民币普通股 13,730,18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12,800,118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11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叶嘉许为叶远东之子。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8,395,398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2,000,000股,合计持有610,395,398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464,772,734.45 281,606,613.99 65.04%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及劳务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2,853,872,568.08 4,620,368,775.42 -38.23% 主要系本期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款及材料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1,192,937.90 72,760,756.50 -43.39%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应付利息 69,454,607.86 45,315,418.38 53.27% 主要系本期公司债券已计提但尚未到期利息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46,168,289.71 49,900.00 92421.62% 主要系本期计提股利分红所致。 其他应付款 345,522,945.31 650,022,113.96 -46.84% 主要系本期资产证券化产品按时兑付所致。 长期借款 800,000,000.00 300,000,000.00 166.67% 主要系本期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86,850,467.25 31,951,212.17 171.82% 主要系债券利息及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8,557,454.81 -416,710,518.07 -175.62% 主要系本期支付劳务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348,476.95 -379,680,019.97 131.70% 主要系本期支付广田设计中心地价款和工程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4,366.38 505,708,489.09 -107.56% 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7,236,337.05 -294,159,143.93 -262.81% 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币 1.2亿元贷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金建设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 1.2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佛国际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当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向其提供了贷款 1.2 亿元元,借款期限一年。上述贷款于 2015 年 4 月 15日到期后,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偿还该笔贷款。2017 年 2 月 20 日,平安银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中金建设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 152,820,183.29 元,并要求担保人提供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尚未判决。 2、2014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融基金”)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广融基金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磐龙”)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同日,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青岛磐龙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青岛磐龙发放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六个月。为确保青岛磐龙偿还贷款,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青岛磐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2014年1月22日就青岛磐龙名下位于青岛平度市青岛路96号的土地办理了抵押登记。上述贷款于2014年7月21日到期,青岛磐龙未按约定偿还该笔贷款。 2014年11月18日,中信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磐龙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请求对本次贷款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处置权;同时由青岛磐龙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了本案。2014年12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83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青岛磐龙名下财产,并于2014年12月15日查封了青岛磐龙名下土地及银行账户。2015年5月1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83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青岛磐龙向中信银行偿还本金人民币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