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ST浩源:2022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ST浩源:2022年三季度报告

2022-10-28财报-
ST浩源:2022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3,945,220.29 32.90% 471,001,006.71 2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276,114.26 130.21% 73,253,060.81 1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581,960.78 57.69% 63,270,997.10 -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7,786,358.87 66.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29 135.51% 0.1771 13.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29 135.51% 0.1771 13.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 3.43% 11.04% 3.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46,648,128.50 850,363,223.52 1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97,663,898.50 627,564,250.19 11.1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288,666.97 10,541,657.12 主要是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处置收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3,995.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96,419.86 1,349,751.0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426.12 58,904.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551.94 -349,637.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02,338.31 1,736,730.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63,530.78 -84,123.56 合计 9,694,153.48 9,982,063.7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406,812,890.37 200,394,071.68 206,418,818.69 103.01% 主要系出售子公司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款所致。 存货 42,905,589.22 32,601,026.22 10,304,563.00 31.61% 主要系入户安装工程项目增加,导致工程施工材料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740,914.10 13,980,546.94 -8,239,632.84 -58.94% 主要系上年期末计提的工资、年终奖等在本期支付后余额减少所致。 专项储备 1,547,253.46 4,823,271.34 -3,276,017.88 -67.92% 主要系公司安全投入、安全隐患整改等安全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成本 352,275,362.82 242,190,320.71 110,085,042.11 45.45% 主要系1.母公司加气站人工成本等支出项目从销售费用调至营业成本核算所致;2.母公司本期签订的《2022-2023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天然气采购成本较同期增加0.21元/立方米。 销售费用 16,711,336.06 33,345,223.80 -16,633,887.74 -49.88% 主要系母公司加气站人工成本等支出项目从销售费用调至营业成本核算所致。 财务费用 -1,448,032.30 -423,204.09 -1,024,828.21 -242.16% 主要系本期协议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9,085,141.32 -1,002,192.17 10,087,333.49 1006.53% 主要系出售子公司上海源晗股权形成投资收益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额 变动比 率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7,786,358.87 64,682,070.57 43,104,288.30 66.64% 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增加。 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25,459.82 -72,210,475.26 135,435,935.08 187.56%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07,000.00 -17,142,011.35 52,549,011.35 306.55%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37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周举东 境内自然人 28.50% 120,384,000 90,288,000 质押 120,053,000 冻结 120,384,000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0% 95,040,000 0 质押 95,040,000 冻结 17,030,000 胡中友 境内自然人 3.77% 15,924,000 15,924,000 质押 15,923,300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8% 7,961,000 0 林型政 境内自然人 0.47% 2,000,000 0 海南峰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7% 2,000,000 0 辛艳敏 境内自然人 0.39% 1,628,320 0 陈珂江 境内自然人 0.38% 1,599,100 0 陈武峰 境内自然人 0.38% 1,586,600 0 魏永东 境内自然人 0.34% 1,428,7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5,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40,000 周举东 30,09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96,000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961,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61,000 林型政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海南峰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辛艳敏 1,628,320 人民币普通股 1,628,320 陈珂江 1,5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9,100 陈武峰 1,58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6,600 魏永东 1,428,7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8,700 张江册 1,112,184 人民币普通股 1,112,18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举东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同时持有阿 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98%的股份和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72%股份。除此之外周举东与胡中友、林型政、海南峰源投资有限公司、辛艳敏、陈珂江、陈武峰、魏永东、张江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胡中友与林型政、海南峰源投资有限公司、辛艳敏、陈珂江、陈武峰、魏永东、张江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说明外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本公司股票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本表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了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961,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 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 的款项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 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021年12月6日 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新01民初513 号),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2022 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协议约定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二)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2021年12月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测试,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计 提各类资产减值总额为31,418.89万元。(公告编号:2022-021) (三)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四)2022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2020年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公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