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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9财报-
中兰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5 2024.4.25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葛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华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在的环保行业受行业政策和地方政策影响较大,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状况跟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如果国家对相关细分行业和领域的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在该领域的订单获取和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和行业洞察工作,紧密追踪未来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产业研究,分析市场环境和空间的变化,及时应对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处于国内较为领先的水平,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拓展市场。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可能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 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将坚守主业,开拓新业务,通过加 强研发、打造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布局等措施抓住先发优势,积极开拓潜在市场,实现持续发展,巩固行业地位。 3、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金额相应增加;此外,由于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客户的支付能力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应收账款金额按期 回收,进而降低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为规避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应 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不断改善公司经营性现 金流,避免出现坏账的损失。此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管理,即通过穿透客户的资金来源、评估客户的信用等级,确保客户履约能力,提升订单质量。 4、经济复苏期的业务拓展风险 目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经济复苏期公司业务拓展及项目收款等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地经济情况,全面观察、辩证分析机遇与风险,调整经营计划,统筹工作安排,力争将业务拓展影响降至最低。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土工膜、土工布和土工网等土工合成材料均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采购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而有所波动。尽管公司不断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价格因素对供应商进 行筛选,并在项目投标报价前与主要供应商事先协商价格,但如果原材料采 购周期过长,可能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而超出预期,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6、资金周转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巩固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向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领域延伸。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处于 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如果公司的工程项目无 法及时结算或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6890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4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 第六节重要事项7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4 第十节财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兰环保、中兰有限、公司、本公司 指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葛芳 实际控制人 指 葛芳、孔熊君 股东大会 指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指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北京中兰 指 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杭州中兰 指 杭州中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兰环能 指 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亚欧环保 指 深圳市亚欧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之兰 指 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香港中兰 指 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中兰 指 安徽中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兰泽 指 安徽兰泽环保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江西润宗 指 江西润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烟台中兰 指 烟台中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江苏中兰 指 江苏中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西藏中兰 指 西藏中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重庆环能 指 重庆市铜梁区中兰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武汉环能 指 武汉市中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原“武汉豪胜洁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豪胜 指 成都豪胜洁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豪胜星火 指 武汉豪胜星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天门豪胜 指 天门豪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英德齐鑫 指 英德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成都尚绿 指 成都尚绿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和诚 指 湖北省和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壹和诚 指 武汉市壹和诚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丰都 指 丰都县朝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天津环能 指 天津市中兰环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南昌环能 指 南昌市中兰环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常州维中 指 常州维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孙公司 江环亿碳 指 武汉江环亿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德启环保 指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中兰环保 股票代码 300854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兰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AD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ADEnvironment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葛芳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2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106号越众产业园2栋101室”,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五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67 公司网址 https://gad.net.cn/ 电子信箱 gadzqb@gad.net.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江波 商晓梅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电话 0755-26695276 0755-26695276 传真 0755-26670319 0755-26670319 电子信箱 gadzqb@gad.net.cn gadzqb@gad.net.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9F、20F 签字会计师姓名 肖铁青,宋保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战晓峰、秦洪波 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35,948,432.03 722,842,023.92 722,842,023.92 15.65% 698,880,444.69 698,880,44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00,223.62 28,133,163.41 28,120,031.79 -27.10% 101,781,425.85 101,781,42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554,567.10 49,200,652.03 49,187,520.41 -68.38% 56,946,556.22 56,946,55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8,406,185.01 1,829,438.70 1,829,438.70 6,918.88% -46,968,124.5 5 -46,968,124.5 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800 0.28 -25.00% 1.2600 1.2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800 0.28 -25.00% 1.2600 1.2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1% 2.92% 2.92% -0.81% 0.14% 13.5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747,203,377.39 1,584,997,401.40 1,585,911,890.65 10.17% 1,528,792,194.63 1,528,792,19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1,292,100.25 962,184,789.59 962,171,657.97 1.99% 948,874,053.38 948,874,053.3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 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