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448,724.88 54.20% 312,946,859.57 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810,042.73 933.34% 16,207,363.81 66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0,048,863.43 440.14% 9,619,703.61 16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8,393,238.35 52.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37 934.72% 0.1105 669.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37 934.72% 0.1105 669.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6% 447.56% 3.00% 202.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86,910,487.29 1,337,411,078.54 -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45,331,848.81 534,848,700.07 1.9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78,436.04 7,560,501.97 当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406.56 362,834.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9,160.92 1,272,124.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22,502.38 63,551.24 合计 2,761,179.30 6,587,660.2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94.69万元,同比增长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74万元,同比增长668.23%。营收和利润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现金为王稳经营、降本增效促发展”的战略进一步深化和有效执行,具体来看:一是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收获和积累的优质客户在行业景气下行中体现出了稳健和韧性,业务回款情况良好;二是继续加强产能资源统筹,提高生产组织效率,加快公司在手合同的交付及营业收入转化速度;三是进一步细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降低了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四是继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 采用组合措施加快回款,信用减值损失下降;五是在运营能力不受损的前提下,出售了非业务强相关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主要数据指标 重大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 较年初下降51.69%,主要系支付代收代付项目款、支付去年年末应付薪酬及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应收票据 较年初上升1804.43%,增加2,336万元,主要系项目收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收账款融资 较年初上升49.19%,增加228万元,主要系项目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重分类至应收账款融资所致。 预付款项 较年初上升50.71%,增加184万元,主要系支付采购相关预付款项所致。 存货 较年初上升116.79%,增加12万元,主要系日常经营新增存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较年初上升58.76%,增加284万元,主要系新增待认证进项税金及预缴税金重分类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期初数为0,较年初上升100%,主要系结转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在建工程 期末数为0,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结转在建工程至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开发支出 期末数为0,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开发项目结转无形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较年初下降50.37%,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本年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较年初上升36.81%,增加196万元,主要系新增预付设备采购款重分类所致。 预收款项 较年初上升34.54%,增加63万元,主要系日常经营预收项目款项所致。 合同负债 较年初上升34.74%,增加543万元,主要系日常经营预收项目款项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较年初下降69.13%,主要系人工结算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 较年初下降44.82%,主要系代建项目支付代收代付款项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较年初下降55.20%,主要系部分租金及原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支付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期初数为0,较年初上升100%,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所致。(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48,428.44万元,较账面价值的增加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报告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2-044)) 投资收益 同比上升1008.72%,主要系出售子公司建信筑和所致。 净利润 同比上升1784.89%,增加1,665万元,主要系较上年同期增加收入2,038万元、减少坏账损失计提230万元、出售子公司建信筑和实现投资收益493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上升52.93%,主要系代收代付项目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3,547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下降139.43%,主要系本年取得的借款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8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86% 62,857,143.00 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8% 10,529,500.00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8% 6,859,649.00 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2% 4,281,557.00 深圳市华和兴机电环保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456,500.00 陈兴微 境外自然人 0.27% 389,500.00 袁铁一 境内自然人 0.26% 387,800.00 宋学东 境内自然人 0.24% 354,600.00 上海广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毓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3% 337,849.00 徐倩 境内自然人 0.21% 309,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62,857,143.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57,143.00 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5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29,500.00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59,649.00 人民币普通股 6,859,649.00 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4,281,557.00 人民币普通股 4,281,557.00 深圳市华和兴机电环保有限公司 45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500.00 陈兴微 38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9,500.00 袁铁一 38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7,800.00 宋学东 35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4,600.00 上海广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毓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7,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337,849.00 徐倩 30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4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5-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陈兴微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2,300股,实际合计持有389,500股。公司股东宋学东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4,6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4,6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合同总金额 合同履行的进度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39,957.37 95.25% 0.00 3,598.34 正常 否 否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8,934.75 98.78% 546.52 13,270.59 正常 否 否 注:(1)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本公司在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订立的合同中所确认的收入以净额法确认为准,不包含施工单位建安工程费用。国际低碳城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9,957万元(含税),概算批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768万元(含税),扣除施工单位建安工程费用人民币 30,764万元(含税)后,归属于建科院的总收入为人民币4,004万元(含税),项目验收已进入政府结算,最终金额以政府结算为准。 (2)2020年本公司与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原合同《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补充协议:因合同主体发生变更,该项目原甲方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除上述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外,原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合同中所确认的收入以净额法确认为准,不包含北京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费。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934万元(含税),扣除联合体单位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所承担的监理板块人民币4,694万元(含税)后,归属于建科院的总收入为人民币14,240万元(含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