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ST同洲公告编号:2023-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2,177,372.34 -36.00% 205,222,821.16 3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948,582.43 -463.24% -41,975,284.33 -2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543,612.69 -43.52% -41,944,716.61 2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8,163,247.19 -766.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0 -471.43% -0.0563 -25.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0 -471.43% -0.0563 -25.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3% -18.62% -67.86% -20.9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42,934,775.77 441,268,039.78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9,743,151.37 83,969,746.80 -52.6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8,046.34 1,663,498.7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320,258.55 6,320,258.55 主要为出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025,661.00 5,050,661.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6,452.62 -13,051,605.39 主要为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83.01 13,380.62 合计 11,595,030.26 -30,567.7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6.67%,主要是本期新增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32%,主要是本期预付款减少所致。 (3)固定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62.97%,主要是本期新增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45.34%,主要是本期采购增加所致。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6.75%,主要是本期订单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58.94%,主要是本期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9.02%,主要是本期分摊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67%,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收现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99%,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收现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210%,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利息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58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明 境内自然人 16.50% 123,107,038.00 0 质押 123,107,000.00 冻结 123,107,038.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其他 9.16% 68,308,000.00 0 吴一萍 境内自然人 3.58% 26,706,118.00 0 吴莉萍 境内自然人 2.89% 21,553,503.00 0 任航 境内自然人 2.72% 20,305,162.00 0 杨孝镜 境内自然人 1.82% 13,579,739.00 0 陈磊 境内自然人 1.61% 12,000,000.00 0 陈美林 境内自然人 0.95% 7,069,801.00 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其他 0.84% 6,288,000.00 0 林鸿星 境内自然人 0.73% 5,418,8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袁明 123,107,0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107,038.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8,30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308,000.00 吴一萍 26,706,118.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06,118.00 吴莉萍 21,553,503.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53,503.00 任航 20,305,16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5,162.00 杨孝镜 13,579,7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79,739.00 陈磊 12,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00 陈美林 7,069,801.00 人民币普通股 7,069,801.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6,2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8,000.00 林鸿星 5,41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18,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同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法定一致行动人;股东吴莉萍和吴一萍系姐妹关系,且在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过程中有一致行动情形而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第一大股东无法取得联系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公告披露了无法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联系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然无法与袁明先生取得有效联系。2、第一大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止。由于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故无法知悉冻结原因。 3、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股的比例为16.50%。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袁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者诉讼事项。 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号)。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5、关于承租的仓库发生火灾事项进展 经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当地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原因初定为锂电池自燃引发火灾,因当时发现及时,灭火很快,火灾对其他公司及物业影响相对较小,当地消防部门已采用简易程序结案。另外,由于该仓库租赁时间晚于公司购买财产保险时间,所以不在公司购买的财产保险范围内,但经公司与保险公司沟通争取,已获得10万元的通融性理赔。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363,801.79 36,654,963.64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9,082,040.00 17,031,329.02 应收账款 87,045,774.37 81,148,625.68 应收款项融资 1,811,127.68 预付款项 19,776,034.91 48,617,223.33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19,937,741.32 21,980,329.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62,733,042.91 35,837,972.20 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33,430,926.88 28,999,448.53 流动资产合计 252,369,362.18 272,081,019.4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89,619.11 1,465,937.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137,590.00 50,217,331.45 投资性房地产 59,936,585.29 66,246,025.11 固定资产 49,678,199.69 30,483,490.53 在建工程 540,552.48 688,672.57 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23,456,517.10 9,089,3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