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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深圳能源: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英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敬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092,347,320.29 5.61% 29,354,269,307.93 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49,426,712.22 63.80% 3,027,345,872.64 7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64,156,597.40 57.03% 3,001,036,242.89 6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758,163,830.65 14.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21 102.00% 0.5621 9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21 102.00% 0.5621 9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上涨1.46个百分点 9.11% 上涨4.1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3,200,503,191.30 141,266,709,113.40 8.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8,487,188,976.63 46,195,143,246.09 4.96% 注: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02,892.40 1,916,865.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11,967.35 10,450,095.8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1,119,071.10 9,271,757.1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764,019.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33,082.51 13,837,996.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99,146.01 5,561,804.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17,845.27 3,605,279.85 合计 -14,729,885.18 26,309,629.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 25,744,275.5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25,744,275.51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垃圾处理及发电增值税退税 34,878,994.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垃圾处理处置劳务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处理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34,878,994.20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污水处理增值税即征即退 970,994.8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实行增值税70%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970,994.85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4,970,826.8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增值税加计扣除增值税计人民币4,970,826.86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变动比例 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存放同业款项 34.97% 按新监管政策要求,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新增存贷比指标要求,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增加存放同业款项。 应收款项融资 -40.60% 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已结清。 合同资产 -48.00% 主要由于合同资产结算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5.0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长期应收款 63.35% 年初至报告期末积极对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在建工程 57.49% 主要由于东部电厂二期、光明燃机电厂一期、新疆疏勒光储一体化、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短期借款 62.98% 经营需要,增加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60.09% 部分应付票据到期已结清。 其他流动负债 31.25% 主要由于增加超短期融资券。 长期借款 34.25% 按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增加融资。 预计负债 -39.63% 部分案件已结账,支付赔偿款。 递延收益 134.35% 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8,004万元。 专项储备 130.18%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计提专项储备。 利润表项目研发费用 175.61% 主要由于本年度加强研发投入活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7.15% 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575.58% 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收回往来款,转回计提的坏账。 资产减值损失 6869.04% 主要由于计提9E机组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关于樟洋公司、丰达公司及珠海洪湾对9E机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资产处置收益 -91.04% 主要由于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净利润 73.93% 主要由于燃煤板块长协电价上涨及燃煤价格下降所致。 现金流项目收到的税费返还 -89.88% 去年同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9亿元。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7.06% 本年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净额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21% 主要由于东部电厂二期、光明燃机电厂一期、新疆疏勒光储一体化、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62% 本年度购买基金较同期减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 去年同期收购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7.01% 主要是去年同期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混改引战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4.53% 本年发行债券同比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39% 本年偿还到期债务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7,24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法人 43.91% 2,088,856,782.0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02% 1,190,089,991.00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3% 229,776,20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4% 63,974,291.0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2% 15,1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2% 10,425,989.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4% 6,773,476.00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3% 6,142,505.00 李翔华 境内自然人 0.12% 5,550,000.00 王少华 境内自然人 0.11% 4,996,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88,856,78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8,856,782.0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90,089,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89,991.00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29,776,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776,20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3,974,291.00 人民币普通股 63,974,291.0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425,9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25,989.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773,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6,773,476.00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6,142,5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42,505.00 李翔华 5,5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50,000.00 王少华 4,9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96,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它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442.6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上升2.18%。其中:燃煤电厂 209.05亿千瓦时,燃机电厂101.01亿千瓦时,风电58.64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4.63亿千瓦时,水电22.84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36.47亿千瓦时。公司环保板块累计处理垃圾量975.40万吨,同比增长12.96%;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 16.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3.59%。 (二)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