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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8财报-
深圳能源: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平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峰、财务总监马彦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东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092,758,140.94 7,766,934,282.74 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4,034,448.15 517,808,871.14 2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12,370,886.44 597,384,040.94 2.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58,274,312.14 1,366,930,953.92 35.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5 0.0841 29.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5 0.0841 2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1.43% 上涨0.3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325,722,755.34 141,266,709,113.40 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6,895,810,372.81 46,195,143,246.09 1.52% 注:在计算上述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49.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72,640.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9,717,367.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17,332.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4,461.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48,468.70 合计 21,663,561.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9,777,994.0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9,777,994.04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垃圾处理及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8,090,081.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垃圾处理处置劳务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处理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8,090,081.29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污水处理增值税即征即退 47,854.0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实行增值税70%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47,854.02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274,711.8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增值税加计扣除增值税计人民币274,711.82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变动比例 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货币资金 77.61% 主要由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 合同资产 -44.95% 主要由于合同资产结算所致。 长期应收款 34.76% 主要由于深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62.18% 主要由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 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5.22% 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所得税费用 137.60% 主要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净利润 44.33% 主要由于燃煤电厂长协电价上涨及燃煤价格下降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968.43% 主要由于公司发行公募REITs所致。 现金流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5% 主要由于本年营业收入增加收回经营往来款。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2.47% 主要由于赎回债基基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8.23% 主要由于东部电厂二期、妈湾升级改造等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6.36% 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引战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2.56% 主要由于带息负债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6.65% 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偿还30亿元短期融资券,本报告期未发生较大偿还债务支付现金的情形。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1,4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法人 43.91% 2,088,856,782.00 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02% 1,190,089,991.00 0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3% 229,776,207.0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4% 54,448,524.00 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2% 15,120,000.0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其他 0.25% 11,882,789.00 0 券投资基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4% 6,773,476.00 0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3% 6,142,505.00 0 李翔华 境内自然人 0.12% 5,545,000.00 0 林凤萍 境内自然人 0.11% 5,353,5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88,856,78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8,856,782.0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90,089,99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89,991.00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29,776,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776,20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4,448,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54,448,524.0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882,7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2,789.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773,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6,773,476.00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6,142,5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42,505.00 李翔华 5,5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45,000.00 林凤萍 5,35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53,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它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1-3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22.3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5.15%。其中:燃煤电厂 64.03亿千瓦时,燃机电厂17.07亿千瓦时,风电22.1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4.50亿千瓦时,水电3.99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10.65亿千瓦时。公司所属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处理垃圾量304.15万吨,公司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 2.49亿标准立方米。 (二)2023年1-3月,公司新投产机组有五常垃圾处理项目(1.2万千瓦,处理量为500吨/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97,768,040.93 7,374,350,346.5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12,091,648.15 997,952,087.71 存放同业款项 4,605,718,288.84 5,288,188,208.28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849,682,100.18 1,061,080,982.73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52,506,803.33 37,782,208.01 应收账款 14,006,777,053.41 12,900,492,716.07 应收款项融资 52,204,586.88 54,822,861.77 预付款项 1,498,178,672.09 1,201,446,032.77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618,285,829.65 782,255,823.52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21,103.18 6,821,103.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存货 1,626,736,534.63 1,562,258,980.57 合同资产 85,657,613.97 155,611,843.12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102,410.00 50,897,180.96 其他流动资产 585,336,362.24 457,613,683.32 流动资产合计 37,942,045,944.30 31,924,752,955.37 非流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