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证券简称:未名医药公告编号:2023-08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9,180,025.24 46.99% 338,346,310.25 2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470,619.53 106.13% 29,713,342.05 -5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0,648,883.06 94.31% 32,507,145.67 -45.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875,225.10 106.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65 106.06% 0.0450 -53.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65 106.06% 0.0450 -53.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6% 1.80% 1.23% -1.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99,066,092.19 2,857,915,829.17 -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412,636,572.64 2,373,520,735.73 1.6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6,505.38 -6,548,648.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17,536.64 6,355,937.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77,532.07 -1,938,883.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0,878.10 655,700.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884.62 6,509.36 合计 2,821,736.47 -2,793,803.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73.04%,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分红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年初余额增加715.81%,主要原因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比年初余额减少61.32%,主要原因系采购物资到货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余额增加250.64%,主要原因系产业园项目支付定金所致。 5、持有待售资产比年初余额减少96.07%,主要原因系资产出售所致。 6、使用权资产比年初余额减少98.98%,主要原因系融资租赁设备到期转固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余额增加4855.28%,主要原因系预付购置固定资产款项所致。 8、合同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90.37%,主要原因系处置固定资产冲减原预收款项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余额减少45.31%,主要原因系支付奖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融资租赁设备到期支付租赁款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91.16%,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到期和支付上年缓缴税费和社保所致。 12、租赁负债比年初余额减少41.75%,主要原因系支付使用权资产租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6.98%,主要原因系滴眼液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6.51%,主要原因系利息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0.72%,主要原因系坏账准备转回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系商品计提减值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6562.52%,主要原因系处置闲置资产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5.87%,主要原因系公益捐赠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63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宝林 境内自然人 11.19% 73,822,800.00 0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9% 49,400,000.00 49,400,000.00 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5% 32,000,000.00 32,000,000.00 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 25,204,000.00 25,204,000.00 刘凯莉 境内自然人 3.64% 24,000,000.00 24,000,000.00 王和平 境内自然人 3.24% 21,349,678.00 16,719,418.00 质押 15,414,673.00 冻结 21,349,678.00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2% 10,000,000.00 10,000,000.00 郑佐娉 境内自然人 1.30% 8,600,000.00 8,600,000.00 中南成长(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 8,423,039.00 8,423,039.00 石庭波 境内自然人 1.17% 7,708,422.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高宝林 73,82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22,800.00 石庭波 7,708,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8,422.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6,24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43,100.00 杨晓东 5,08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80,100.00 陈豪 5,04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47,600.00 王和平 4,630,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30,260.00 朱燕珍 4,017,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4,017,969.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60,4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60,454.00 王昌起 2,55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4,800.00 刘世玉 2,3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约定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联一号证 券投资基金在其直接或间接行使和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时,根据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的意见始终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和采取一致行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石庭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708,422股,实际合计持有7,708,422股。2、公司股东陈豪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047,600股,实际合计持有5,047,6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事项: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为:岳家霖、刘文俊、赵辉,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肖杰、张荣富、黄桂源。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050)。 2、选举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事项: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栾伟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同意选举刘铁夫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淄博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下发核准的企业变更情况通知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3-051、2023-052)。 3、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号)、《关于对潘爱华、罗德顺、杨晓敏、SHUHONGHAN(韩树宏)、岳家霖、赵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8号),主要内容:(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2022年5月,杭州强新与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公司未按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厦门未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潘爱华、罗德顺、杨晓敏、SHUHONGHAN (韩树宏)、岳家霖、赵辉,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二)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未及时按照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未及时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未妥善保存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2021年度股东大会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召开。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未名医药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