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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申菱环境: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18证券简称:申菱环境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2,189,223.26 49.77% 1,861,651,709.19 1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068,762.20 84.09% 148,989,838.25 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8,424,412.55 92.46% 161,853,031.49 3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6,868,153.03 -383.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64.29% 0.58 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64.29% 0.58 1.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0.29% 6.80% -2.2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94,081,375.63 3,619,188,820.72 3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519,029,900.16 1,586,364,723.59 58.7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8,365.05 -23,341,649.00 主要原因系2023年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旧厂房拆除损失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537,974.01 12,615,666.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41,465.76 919,017.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1,593.73 -1,332,255.21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9,906.61 1,595,100.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5,224.73 128,872.60 合计 3,644,349.65 -12,863,193.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01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崔颖琦 境内自然人 20.71% 55,080,000 55,080,000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4% 36,000,000 36,000,000 谭炳文 境内自然人 10.93% 29,080,000 21,990,000 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73% 23,220,000 23,220,000 苏翠霞 境内自然人 5.16% 13,711,000 0 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1% 12,780,000 12,780,000 欧兆铭 境内自然人 1.87% 4,970,000 3,7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3% 1,662,499 1,535,6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1% 1,635,182 1,504,914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1,566,339 1,566,339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苏翠霞 13,71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11,000 谭炳文 7,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90,000 欧兆铭 1,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5,460 人民币普通股 1,155,4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628,7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16,012 人民币普通股 616,012 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中信建投申菱环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61,785 人民币普通股 461,785 谢德平 307,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700 张伟 287,700 人民币普通股 287,7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9,587 人民币普通股 279,58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1、崔颖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20.71%;崔颖琦先生持有申菱投资51%股权,系申菱投资实际控制人,通过申菱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36万股,间接持股比例6.90%。2、崔颖琦先生之女崔梓华系众承投资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之子崔玮贤系众贤投资实际控制人。崔梓华、崔玮贤、众承投资、众贤投资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已签订《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协议》。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崔颖琦 55,080,000 0 0 55,08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7月7日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0 0 0 36,0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7月7日 谭炳文 21,990,000 0 0 21,990,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220,000 0 0 23,22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7月7日 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780,000 0 0 12,78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年7月7日 欧兆铭 3,750,000 0 0 3,750,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0 0 24,570,024 24,570,024 首发后限售股 已于2023年10月18日解除限售 潘展华 0 0 36,000 36,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崔梓华 0 0 24,000 24,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陈碧华 0 0 24,000 24,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顾剑彬 0 0 24,000 24,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罗丁玲 0 0 18,000 18,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欧阳惕 0 0 18,000 18,00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合计 152,820,000 0 24,714,024 177,534,024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该事项的其他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1)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拟使 用募集资金61,800.00万元;(2)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拟使用募集资金18,200.00万元。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及该事项的其他相关议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有关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3、2022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4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2022年9月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18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5、2022年9月26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18号)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同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补充了相关数据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根据深交所进一步的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 7、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8、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9、2023年4月3日,公司披露《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