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42证券简称:新晨科技公告编号:2023-12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43,049,944.67 275,908,574.19 275,908,574.19 24.33% 849,366,606.60 823,160,670.13 823,160,670.13 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785,751.64 -124,067.79 -124,413.51 -17,410.76% -19,404,836.79 9,633,011.30 9,634,054.37 -30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981,323.29 -1,405,188.85 -1,405,534.57 -1,463.91% -21,003,710.22 5,676,876.63 5,677,919.70 -46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220,319,924.78 -289,746,418.21 -289,746,418.21 23.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04 -0.0004 -17,400.00% -0.06 0.03 0.03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04 -0.0004 -17,400.00% -0.06 0.03 0.03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3% 0.00% 0.00% -3.53% -3.15% 1.63% 1.63% -4.7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73,538,512.17 1,347,022,150.68 1,347,287,319.88 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93,873,354.11 627,950,318.91 627,963,483.81 -5.43% 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3,314.51 1,166,854.43 稳岗补贴152,948.06元;扩岗补贴26,500.00元;培训补贴147,400.00元;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岗位补贴68,880.60元;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财政扶持资金608,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163,125.77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654.42 33,891.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4.06 427,979.95 个税的手续费返还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77.09 11,984.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64.25 17,517.56 合计 195,571.65 1,598,873.4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应收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33.46%,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应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99.82%,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3、存货较年初余额增加50.57%,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30.39%,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待认证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增加86.14%,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减少70.11%,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未满足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进行回购所致; 7、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8、资本公积较年初余额减少73.58%,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对未满足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进行回购所致。 利润表: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68%,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7.88%,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3.13%,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370.33%,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06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李福华 境内自然人 13.97% 41,706,450 0 康路 境内自然人 12.99% 38,782,750 29,087,062 张燕生 境内自然人 10.89% 32,501,164 24,375,873 质押 7,941,000 徐连平 境内自然人 9.48% 28,298,050 0 蒋琳华 境内自然人 5.46% 16,290,250 0 程希庆 境内自然人 0.77% 2,290,100 0 李芸华 境内自然人 0.52% 1,566,300 0 徐岳斌 境内自然人 0.50% 1,500,000 0 蒋婷 境内自然人 0.47% 1,402,600 0 刘娟 境内自然人 0.40% 1,200,3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福华 41,706,450 人民币普通股 41,706,450 徐连平 28,298,050 人民币普通股 28,298,050 蒋琳华 16,290,250 人民币普通股 16,290,250 康路 9,695,688 人民币普通股 9,695,688 张燕生 8,125,291 人民币普通股 8,125,291 程希庆 2,290,1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0,100 李芸华 1,56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6,300 徐岳斌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蒋婷 1,40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2,600 刘娟 1,20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李芸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66,300股。蒋婷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6,8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康路 29,462,062 375,000 0 29,087,062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张燕生 25,608,375 1,232,502 0 24,375,873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杨汉杰(含股权激励股份) 545,885 196,471 0 349,414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余克俭(含股权激励股份) 216,236 102,059 0 114,177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张大新(含股权激励股份) 240,916 156,458 60,229 144,687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唐若梅 559,031 55,875 0 503,156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何育松等93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杨汉杰、余克俭、张大新、方喆、曾艳股权激励股份) 1,300,160 1,300,160 0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方喆 8,000 8,000 9,101 9,101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曾艳 4,000 4,000 0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已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合计 57,944,665 3,430,525 69,330 54,583,470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均通过了《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能满足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146.816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9元/股(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