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长华化学: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长华化学: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4财报-
长华化学: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3-0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0,524,337.93 18.27% 1,822,441,964.43 4.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031,643.73 67.01% 79,444,208.16 1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412,622.53 133.19% 79,540,259.31 2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7,281,463.78 -8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35.00% 0.70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35.00% 0.70 7.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 -5.14% 10.92% -28.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90,389,932.99 698,505,462.18 14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408,877,629.95 503,961,635.93 179.5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3,569.19 1,904,880.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98,291.57 -2,067,799.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49,936.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3,890.00 -17,236.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146.42 304.87 合计 -1,380,978.80 -96,051.1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1-9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81,463.78 149,130,243.57 -88.41 主要系新项目投产增加原材料备货及新项目产品的销售带来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总资产 1,690,389,932.99 698,505,462.18 142.00 主要系报告期完成IPO,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408,877,629.95 503,961,635.93 179.56 主要系报告期完成IPO,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52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42% 62,266,851 62,266,851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52% 18,947,700 18,947,700 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5.57% 7,812,500 7,812,500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6% 4,990,000 4,990,000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53% 3,550,000 3,550,000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7% 1,915,000 1,915,000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 其他 1.28% 1,800,000 1,8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2,658 人民币普通股 602,65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6,634 人民币普通股 566,6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4,444 人民币普通股 434,4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8,898 人民币普通股 408,89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3,871 人民币普通股 403,87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7,156 人民币普通股 397,15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72,651 人民币普通股 372,651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361,229 人民币普通股 361,229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4(QFII) 351,233 人民币普通股 351,23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09,519 人民币普通股 309,51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能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长顺集团、华金合伙和能金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顺集团、华金合伙、能金合伙分别持有本公司6,226.6851万股、1,894.77万股和191.50万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2%、13.52%和1.37%。此外,张秀芬、顾倩同时为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金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泰金合伙12.39%、7.32%的合伙份额。张国洪系实际控制人张秀芬之弟,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8.50万股;曹立系实际控制人顾仁发妹妹顾秀华之配偶,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05万股;顾永忠系顾仁发妹妹顾秀春之配偶,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70万股;顾小超系顾仁发侄女,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5万股。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同一基金管理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62,266,851 0 0 62,266,851 首发前限售股 2026/8/3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947,700 0 0 18,947,7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8/3 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12,500 0 0 7,812,5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0,000 0 0 4,99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50,000 0 0 3,55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8/3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5,000 0 0 1,915,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6/8/3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0 0 0 1,8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0 0 1,282,051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0 0 1,282,051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0 0 1,282,051 首发前限售股 2024/8/5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股东 0 0 1,806,530 1,806,530 网下配售发行限售股 2024/2/5 合计 105,128,204 0 1,806,530 106,934,734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5万股,并于2023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证券代码为301518,证券简称为长华化学。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4,017.8204万元。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 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3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推动公司以二氧化碳聚醚为核心的产业链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助力实现化工产业的绿色转型,公司于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 《投资协议》(含《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资600,000万元,分期建设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项目。2023年9月8日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 会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