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证券简称:长华化学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661,734,693.33 536,480,043.48 2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022,583.38 19,812,100.86 1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794,818.84 19,464,179.07 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0,979,221.43 -10,970,791.73 -1,276.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9 -15.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9 -15.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3.86% -2.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01,347,143.93 1,728,733,312.73 -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468,060,621.96 1,445,775,919.34 1.5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0.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92,415.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127,399.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857.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9,159.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3,348.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35 合计 2,227,764.5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9,159.90元为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979,221.43 -10,970,791.73 -1276.19% 主要系原材料备货、存货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5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2% 63,107,202.00 62,266,851.00 不适用 0.00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52% 18,947,700.00 18,947,700.00 不适用 0.00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5.57% 7,812,500.00 7,812,500.00 不适用 0.00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6% 4,990,000.00 4,990,000.00 不适用 0.00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53% 3,550,000.00 3,550,000.00 不适用 0.00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7% 1,915,000.00 1,915,000.00 不适用 0.00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28% 1,800,000.00 1,800,000.00 不适用 0.00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00 1,282,051.00 不适用 0.00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00 1,282,051.00 不适用 0.00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00 1,282,051.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840,351.00 人民币普通股 840,351.00 陈峰 4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8,000.00 罗相春 164,8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860.00 李鸿春 15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200.00 全粉姬 14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600.00 BARCLAYSBANKPLC 141,5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538.00 阮秀娣 1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00 刘锋 1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 罗燕群 1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 杭忠贤 1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昕锐”)和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陈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5,0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3,000.00股;杭忠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3,0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10,0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62,266,851.00 0.00 0.00 62,266,851.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7年2月3 日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947,700.00 0.00 0.00 18,947,7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7年2月3 日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12,500.00 0.00 0.00 7,812,5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0,000.00 0.00 0.00 4,990,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50,000.00 0.00 0.00 3,550,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7年2月3 日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5,000.00 0.00 0.00 1,915,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7年2月3 日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0.00 0.00 0.00 1,800,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00 0.00 0.00 1,282,051.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00 0.00 0.00 1,282,051.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 1,282,051.00 0.00 0.00 1,282,051.00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2024年8月3 日 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806,530.00 1,806,530.0 0 0.00 0.00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024年2月5 日 顾倩 0.00 0.00 29,900.00 29,900.00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陈凤秋 0.00 0.00 28,000.00 28,000.00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106,934,734.00 1,806,530.0 0 57,900.00 105,186,104.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为推动公司以二氧化碳聚醚为核心的产业链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助力实现化工产业的绿色转型,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2023年9月19日公 司完成在连云港徐圩新区工商注册登记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长华连云港公司已获得土地证与项目备案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