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2证券简称:宣亚国际公告编号:2023-030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8,350,628.34 190,738,107.50 1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00,199.49 8,795,843.86 -8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72,146.33 8,647,577.06 -8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369,326.97 -31,108,924.37 16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2 0.0553 -85.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2 0.0553 -85.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8% 2.91% -2.5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2,946,631.92 888,432,883.88 -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39,778,908.72 338,527,792.32 0.3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1,000.00 报告期子公司注册地政府给予子公司发展补助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04.67 补缴以前年份税金及滞纳金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8,722.12 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返还及减免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014.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36 合计 428,053.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返还及减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情况 重大变动说明 应收款项融资 21,569,969.70 7,989,832.40 169.97%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汇票增多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7,835,185.78 30,685,285.35 -41.88%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2022年13薪和2022年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24,037,750.44 17,524,392.08 37.17% 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多、计提税金增多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情况 重大变动说明 税金及附加 3,223,645.04 748,492.73 330.68% 主要系去年同期税金留底所致 销售费用 19,455,785.91 14,752,627.12 31.88% 主要系报告期人员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1,200,104.99 4,405,264.64 -72.76% 主要系2022年下半年公司调整了研发投入项目及相关人员配置所致 其他收益 4,199,352.63 505,430.43 730.85% 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金额增多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994,906.91 -1,117,694.85 -78.48%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增多所致 营业利润 2,795,299.66 11,218,638.56 -75.08% 主要系数据技术产品服务类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所致。公司数据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公司的创新业务,处于探索初期,相关业务拓展正常推进中,但报告期内暂未形成收入。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情况 重大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69,326.97 -31,108,924.37 162.26% 主要系客户回款增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0.00 -4,989,856.72 99.92% 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星言云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言云汇”)股权转让对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9,953.18 10,715,070.87 -185.86%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归还上年银行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93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宣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20% 40,080,000 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橙色动力”)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 3,561,700 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2,081,900 张加强 境内自然人 1.28% 2,035,300 张秀兵 境内自然人 1.04% 1,650,075 李弘扬 境内自然人 0.69% 1,100,000 安德黔 境内自然人 0.43% 683,900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0.39% 613,940 闫华 境内自然人 0.38% 601,5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37% 590,30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0,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80,000 北京橙色动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561,700 人民币普通股 3,561,700 北京金凤银凰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81,9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1,900 张加强 2,035,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5,300 张秀兵 1,650,075 人民币普通股 1,650,075 李弘扬 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安德黔 683,900 人民币普通股 683,900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613,940 人民币普通股 613,940 闫华 6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601,5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0,302 人民币普通股 590,3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张秀兵、万丽莉夫妇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宣亚投资100%的股权,通过宣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5.20%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通过宣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2.68%的股权,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橙色动力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支持公司全资子 公司星言云汇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宣亚投资向星言云汇提供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披露事宜 2023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修订稿)》《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1月7日,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声场”、“受信人”、“债务人”)与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公司与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该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邬涛先生,星声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汤斯先生同时无偿对该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星声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陶然亭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陶然亭支行”、“授信人”)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 万元,有效使用期限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与光大银行陶然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上述业务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邬涛先生及其配偶,星声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汤斯先生同时无偿对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了担保债权人与星声场所签订的主合同(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内办理的贷款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自愿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本金为8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