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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计通: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7财报-
*ST计通: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30证券简称:*ST计通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42,874,723.12 38,036,808.36 1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26,819.03 -5,805,641.56 -3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169,008.37 -5,848,983.25 -5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180,483.32 -43,371,025.37 37.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2 -0.0346 -36.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2 -0.0346 -36.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1.51% -0.7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53,725,633.68 574,639,635.09 -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52,565,117.39 360,491,936.42 -2.2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61,399.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9,209.88 合计 1,242,189.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106.91%,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1955.38%,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39.87%,主要系本期新增预收账款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79.98%,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去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76.14%,主要系去年年末应交税费已于本期缴纳; 6)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78.26%,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7)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减少72.62%,主要系本期亏损所致。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2.27%,主要系本报告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房产税所致; 2)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3.50%,主要系部门架构调整导致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 3)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72.8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长宁区政府补助企业扶持资金133.50万元所致; 4)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80.37%;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变动所致;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5.74%;主要系合同资产账龄变动所致;6)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34.02%;主要系本报告期坏账损失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以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7)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6.54%;主要系本报告期营收入项目毛利偏低,且坏账损失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33%,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开展采购付款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393.70%,主要系本报告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固定资产采购支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37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32% 43,030,704.00 0.00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4.42% 7,506,500.00 0.00 林舒月 境内自然人 2.23% 3,791,025.00 0.00 张祥林 境内自然人 2.02% 3,428,200.00 0.00 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2% 2,238,900.00 0.00 翟虎 境内自然人 0.86% 1,458,133.00 0.00 薄闽生 境内自然人 0.63% 1,070,000.00 0.00 #赵海 境内自然人 0.54% 918,000.00 0.00 余建华 境内自然人 0.53% 901,300.00 0.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0.52% 890,000.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43,030,704.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30,704.00 周宇光 7,50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6,500.00 林舒月 3,791,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791,025.00 张祥林 3,42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8,200.00 上海申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3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38,900.00 翟虎 1,458,13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8,133.00 薄闽生 1,0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0,000.00 #赵海 9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8,000.00 余建华 90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1,300.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8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赵海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20,000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9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18,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41.71元,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净利润为5,949,131.91元,2015年、2016年净利润为负,2017年追溯调整后的净利润为负,2018年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 (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2月30 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在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暨公司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计报告。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公司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分别为-179.43万元、-1811.77万元。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1361.48万元、-2894.72万元,追溯调整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亏损。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在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3年3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已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深交所申请了陈述、申辩和听证。详 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和2023年3月24日披露在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4)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深证上〔2023〕337号),因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已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5.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 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在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