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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6财报-
海波重科: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17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23-024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5,746,332.11 140,057,537.55 -3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47,952.99 30,170,123.02 -7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337,799.39 29,647,788.24 -7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427,096.93 -47,426,445.51 -8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3 0.157 -78.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3 0.157 -78.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4% 3.22% -2.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78,174,573.69 1,750,358,223.00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79,462,371.03 1,030,786,704.62 4.72%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44,951.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947.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4,850.64 合计 310,153.6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99,430,443.77 150,477,185.36 -33.92%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现款减少及票据到期付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49,368,804.99 21,832,049.43 126.13%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24,995,329.10 16,927,295.94 47.66%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钢材材料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4,161,981.91 2,412,829.93 72.49% 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入所致。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 127,320,129.07 224,343,442.56 -43.25% 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支付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944,178.14 15,799,613.81 -81.37%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 6,003,570.81 11,814,104.08 -49.18% 主要系报告期内进项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355,471.20 2,587,987.06 -47.62% 主要系报告期内退保证金所致。 合同负债 67,333,974.65 38,295,179.69 75.83% 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预收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8,435,285.67 15,217,182.58 86.86% 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重分类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85,746,332.11 140,057,537.55 -38.78% 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产量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营业成本 65,283,210.34 113,266,770.09 -42.36% 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产量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销售费用 550,840.12 1,264,659.69 -56.44%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 研发费用 2,529,416.95 5,032,488.01 -49.74% 主要系研发费用投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444,951.44 1,081,022.04 -58.84%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补贴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379,556.72 25,095,477.57 -66.61%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431,349.19 1,003,624.67 -740.81%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7,276.49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处置。 营业外收入 1,088.16 5,050.00 -78.45% 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的赔偿。 营业外支出 81,035.36 888,766.44 -90.88% 主要系去年同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022,213.00 4,590,015.63 -77.73%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所得税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期末数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427,096.93 -47,426,445.51 -82.23%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现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02,088.00 -4,401,781.68 81.78%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69,961.60 -16,415,282.28 453.76%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借款及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1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海波 境内自然人 50.82% 101,826,000.00 76,369,500.00 林俊秀 境内自然人 3.86% 7,728,195.00 0.00 张学军 境内自然人 1.67% 3,352,682.00 0.00 张丽 境内自然人 1.42% 2,845,000.00 0.00 潘富生 境内自然人 0.72% 1,444,220.00 0.00 上海添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极简新价值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7% 1,343,940.00 0.00 李龙 境内自然人 0.60% 1,193,347.00 0.00 祁肖子宁 境内自然人 0.55% 1,097,160.00 0.00 李科 境内自然人 0.47% 932,805.00 0.00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0.45% 901,620.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张海波 25,45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56,500.00 林俊秀 7,728,195.00 人民币普通股 7,728,195.00 张学军 3,352,682.00 人民币普通股 3,352,682.00 张丽 2,8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5,000.00 潘富生 1,444,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4,220.00 上海添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极简新价值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43,9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3,940.00 李龙 1,193,347.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3,347.00 祁肖子宁 1,097,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7,160.00 李科 932,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805.00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901,62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1,6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张丽、张学军与张海波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张海波、张丽、张学军与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1、公司股东潘富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4,806股外,还通 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59,414股,实际合计持有1,444,220股。 2、公司股东李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32,805股, 实际合计持有932,805股。 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张海波 76,369,500.00 0.00 0.00 76,369,500.00 首发前限售股、高管锁定股(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司发行时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在任期间按照每年25%解除锁定 徐卫民 18,225.00 0.00 0.00 18,225.00 高管限售股 在任期间按照每年25%解除锁定 合计 76,387,725.00 0.00 0.00 76,387,725.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因与被告方中交恒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钢箱梁制作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长期拖延不履行合同,经郑州城建委协调,将本案涉诉工程中未完工的匝道桥工程,由本公司与后续的总承包方重新签订施工合同。中交恒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尚欠本公司主线钢箱梁制作和安装工程5,730,948.54元,应支付本公司场地占用费、窝工费、方案变更 导致成本增加费等损失共计4,128,201.5元。该案判决:(1)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3民初 6842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2)变更河南省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3民初6842号民事判决 的第一项“中交恒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5,730,948.54元,并以5,730,948.54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至2016年4月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020年7月,中交恒都向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