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证券简称:常宝股份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1,821,589,303.91 1,083,302,004.10 6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8,581,019.29 38,923,798.37 41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4,193,806.10 32,972,289.37 39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9,726,749.55 22,710,359.14 1,307.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4 4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4 4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4% 0.91% 3.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76,256,309.49 7,335,394,006.38 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53,569,884.87 4,579,471,301.21 3.8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35.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9,611.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683,107.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850,201.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32,85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2,119.71 合计 34,387,213.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期末比期初增加54217.99万元,增长37.56%,主要为销售回款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期末比期初减少17489.68万元,下降70.56%,主要为理财产品到期。 (3)应收款项融资 期末比期初增加3122.04万元,增长55.90%,主要为应收票据融资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 期末比期初增加4050.09万元,增长61.03%,主要为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5)在建工程 期末比期初增加3672.51万元,增长46.15%,主要为期末在建项目比年初增加。 (6)短期借款 期末比期初增加6431.67万元,增长47.40%,主要是短期融资增加。 (7)交易性金融负债 期末比期初减少38.3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外汇期权减少。 (8)合同负债 期末比期初减少8802.19万元,下降43.43%,主要是预收货款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比期初减少1182.31万元,下降45.65%,主要为上年末计提的奖金本年已发放。 (10)应交税费 期末比期初增加1367.20万元,增长47.90%,主要为应交税费增加。 (11)其他应付款 期末比期初增加3134.31万元,增长87.96%,主要为往来款增加。 (12)营业收入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73828.73万元,增长68.15%,主要是产销规模增长所致。 (13)营业成本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51099.34万元,增长52.91%,主要是销售量增长,相应的销售成本上升所致。 (14)税金及附加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335.70万元,增长106.82%,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税金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63.70万元,增长39.50%,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6)管理费用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751.85万元,增长39.12%,主要是产销规模增长,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7)研发费用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353.46万元,增长50.13%,主要是公司加大新产品等的研发力度所致。 (18)财务费用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437.11万元,增长116.01%,主要为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19)其他收益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30.10万元,增长33.13%,主要为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增加。 (20)投资收益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295.65万元,下降41.05%,主要是理财收益减少、套保收益增加及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193.43万元,下降417.85%,主要为远期期权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 (22)信用减值损失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563.99万元,增长1487.50%,主要为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23)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651.51万元,增长72.95%,主要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4)营业外收入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3592.79万元,增长1832.11%,主要为医院的业绩补偿收入等。 (25)营业外支出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129.26万元,下降97.04%,主要因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26)所得税费用 本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863.38万元,增长2186.32%,主要是利润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91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曹坚 境内自然人 24.79% 220,717,280.00 165,537,960.00 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87% 78,953,337.00 49,578,339.00 质押 46,285,485.00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0% 49,845,722.00 0.00 曹强 境内自然人 1.94% 17,300,000.00 0.00 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 13,817,925.00 0.00 质押 9,707,746.00 曹雨倩 境内自然人 1.55% 13,800,000.00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5% 12,892,100.00 0.00 韩巧林 境内自然人 1.25% 11,114,240.00 8,335,680.00 东方润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9,311,459.00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1% 8,972,051.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曹坚 55,179,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179,320.00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845,722.00 人民币普通股 49,845,722.00 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374,99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374,998.00 曹强 17,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00,000.00 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13,817,9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17,925.00 曹雨倩 13,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89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92,100.00 东方润安集团有限公司 9,311,459.00 人民币普通股 9,311,459.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972,051.00 人民币普通股 8,972,051.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10,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10,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曹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为曹坚先生行使控制权的公司,曹雨倩女士为曹坚先生女儿,曹强先生为曹坚先生弟弟。此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1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山东瑞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给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5 月31日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暨签署补充协 议的议案》,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交易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为依据, 三家标的股权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9.2亿元。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共收到交易对价5亿元, 剩余4.2亿元交易对价及相关违约金逾期未支付。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医院股 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对剩余4.2亿元医院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还款时间安排和相关违约责 任进行调整。截至2023年2月28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已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相关约定,向常宝股份支付偿还金额共计3007万元。至此,洋河医院1822万元的借款本金及 违约金已全部结清。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剩余4.2亿元股权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支付事宜将按照协议约定推进落实。 2、因前期潍坊嘉元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业绩补偿的股份回购注销及退还分红款工作,公司向江苏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2022年8月5日,常 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述案件公司胜诉。潍坊嘉元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3年2月10披露《关于潍坊嘉元业绩补偿案件二审结果的公告》,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