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证券简称:伟星新材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96,663,372.67 896,351,074.01 896,351,074.01 1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3,542,014.75 173,602,127.97 173,602,127.97 -1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1,982,345.79 171,074,824.99 103,174,565.66 3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5,717,757.73 -141,983,311.72 -141,983,311.72 -23.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0.11 -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1 0.11 -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 3.20% 3.20% -0.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163,598,241.84 7,291,639,684.66 7,291,639,684.66 -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704,466,785.17 5,594,026,152.79 5,594,026,152.79 1.97%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对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调整。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2,861,321 (1,592,037,988-17,270,000+40,000*2/3-2,900,000*2/3)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84,486,321(1,592,077,988-7,615,000+35,000*2/3)股计算。 3、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4,686.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1,315,517.69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28,500.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3,364.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6,995.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45,405.52 合计 11,559,668.9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29%,主要系期末未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62%,主要系本期上海伟星咖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付土地款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7.86%,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23年度薪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7.16%,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9.76%,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93%,主要系本期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9.51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对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76%,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上 年同期应纳税所得额扣减投资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分别减少439.22%、31.74%,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94.29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9.32%,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6.2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585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27,132,4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8% 233,660,000 0 质押 98,5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89% 109,634,524 0 不适用 0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不适用 0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不适用 0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10% 17,563,013 13,172,260 不适用 0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0.97% 15,403,265 0 不适用 0 安本亚洲有限公司-安本基金-中国A股可持续股票基金 境外法人 0.82% 13,061,448 0 不适用 0 谢瑾琨 境内自然人 0.82% 13,004,609 0 不适用 0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6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其他 0.69% 10,924,589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603,359,564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9,564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233,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3,66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9,634,524 人民币普通股 109,634,524 章卡鹏 20,634,609 人民币普通股 20,634,609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15,403,265 人民币普通股 15,403,265 安本亚洲有限公司-安本基金-中国A股可持续股票基金 13,061,448 人民币普通股 13,061,448 谢瑾琨 13,004,609 人民币普通股 13,004,609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6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10,924,589 人民币普通股 10,924,58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10,155,703 人民币普通股 10,155,7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636,831 人民币普通股 9,636,83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此外,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17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27%。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 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金红阳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载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报告期,因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将注册 资本从1,592,077,988元减少至1,592,037,988元,并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0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