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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民爆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62证券简称:民爆光电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8,801,232.63 349,434,953.84 -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904,481.37 44,839,432.32 1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7,185,602.26 43,243,926.87 -1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139,457.37 80,837,932.60 -49.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7 -14.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57 -14.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 3.86% -1.9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58,472,357.98 3,057,161,203.87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594,558,768.38 2,568,032,173.65 1.0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1,232.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164,740.0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7,773,457.7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078,900.2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19.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02.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3,552.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715.91 合计 13,718,879.1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率 说明 其他应收款 12,287,685.85 7,893,522.85 55.67%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05,092.02 1,886,369.49 128.22% 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48,336,144.47 22,084,149.14 118.87% 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率 说明 研发费用 26,440,551.74 19,307,219.99 36.95%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7,407,587.42 3,332,523.48 -322.28%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501,734.09 3,072,489.13 176.71% 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50,623.86 -4,208,832.00 -179.61% 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及上期远期外汇合约亏损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38,024.02 -352,461.59 -451.25% 主要系冲回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485,390.12 -5,577,447.12 34.21%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率 说明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9,436,424.44 36,128,559.34 839.52% 主要系赎回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138,407.13 9,709,020.04 107.42% 主要系惠州工业园宿舍建设项目及芙蓉科技大厦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6,567,777.00 109,700,000.00 270.62% 主要系购买理财支出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66,628.14 6,690,380.40 334.45% 主要系股票回购支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97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谢祖华 境内自然人 37.19% 38,925,031.00 38,925,031.00 不适用 0.00 深圳立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81% 29,103,548.00 29,103,548.00 不适用 0.00 深圳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 3,486,045.00 3,486,045.00 不适用 0.00 深圳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 3,485,376.00 3,485,376.00 不适用 0.00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43% 1,500,000.00 1,500,000.00 不适用 0.00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光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86% 900,000.00 900,000.00 不适用 0.00 国信证券-杭州银行-国信证券民爆光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75% 782,370.00 782,370.00 不适用 0.0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7% 600,000.00 600,000.00 不适用 0.00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8% 500,000.00 500,000.00 不适用 0.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37% 388,403.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8,403.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403.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4,3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24,385.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专精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25.00 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望正共赢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2,6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670.00 深圳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奇盛金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400.00 谷晓凤 186,3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31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盛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100.00 鲍劲松 18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800.00 武建设 18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300.00 唐春山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祖华控制的立勤投资、睿赣合伙、立鸿 合伙与谢祖华系一致行动人;2、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94,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谢祖华 38,925,031.00 38,925,031.00 首发前限售 2027年2月4日 深圳立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103,548.00 29,103,548.00 首发前限售 2027年2月4日 深圳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86,045.00 3,486,045.00 首发前限售 2027年2月4日 深圳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85,376.00 3,485,376.00 首发前限售 2027年2月4日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0 1,500,000.00 首发前限售 2024年8月4日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光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0.00 900,000.00 首发前限售 2024年8月4日 国信证券-杭州银行-国信证券民爆光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82,370.00 782,370.00 首发战略配售 2024年8月4日 深圳市创新投 600,000.00 600,000.00 首发前限售 2024年8月4日 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首发前限售 2024年8月4日 其他限售股东合计 1,366,691.00 1,366,691.00 0.00 - - 合计 80,649,061.00 1,366,691.00 0.00 79,282,370.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择机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