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60%,主要是2023年至今陆续在污水处理及水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方面实施了多宗股权收购使得业务规模增加,叠加原有的供水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均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的影响。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每股收益指标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业务规模同比增加,利润相应有所增长;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原有业务的成本控制良好,整体成本稳定;三是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因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2023年8月开始,因其增值税留抵税额抵扣完毕而形成增值税应纳税额并产生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收益。 3、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47%,主要是受2022年四季度阶段性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影响,去年同期已代收未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较本报告期高。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5,963.22万元收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持有的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合环保)100%股权,同时在完成该股权交割后,顺合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需按照约定偿还盈峰环境及其关联方往来款本金不超过40,936.78万元及约定的利息、支付盈峰环境股东分红款17,600万元,根据各方的交易安排,顺控发展将在不超过6亿元的范围内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顺控发展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该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顺合环保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购顺合环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务的经营效能和收益,对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公用环保板块业务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2月,该交易已完成交割,顺合环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