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证券简称:国安达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64,692,381.01 39,871,817.39 6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65,438.73 -5,746,400.94 14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11,609.58 -8,656,318.17 108.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541,168.87 -44,454,643.73 74.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71% 0.9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11,124,939.53 1,055,084,639.46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20,571,173.03 916,843,760.68 0.4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96.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1,863.4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624,757.1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7,640.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003.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9,221.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7,253.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1,853,829.1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除政府补助以外的其他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86,484,875.15 152,484,191.47 -43.28%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缴纳税费、发放年终奖金及支付采购材料款所致。 预付款项 9,736,100.54 5,048,918.18 92.84%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955,500.00 2,400,000.00 231.48% 主要系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6,461,975.90 4,493,204.80 43.82% 主要系本期开具汇票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47,074,293.76 68,490,234.77 -31.27% 主要系支付材料款所致。 合同负债 6,152,530.70 12,409,884.44 -50.42%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916,506.01 13,978,300.80 -57.67% 主要系发放2023年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3,684,846.83 11,649,395.83 -68.37%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所得税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777,796.68 2,379,667.48 -67.31%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703,456.69 3,348,463.18 -49.13% 主要系母公司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64,692,381.01 39,871,817.39 62.25% 主要系本期电力电网行业、储能行业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35,044,045.64 26,366,674.76 32.91%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成本同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 12,518,993.59 7,215,854.44 73.49%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现场服务费同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301,084.92 1,769,545.14 -82.99%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540,970.48 404,442.59 33.76% 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91,810.98 836,030.13 42.56% 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长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223,490.62 -2,047,529.24 89.08% 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445,371.19 -920,658.40 51.62% 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200,003.77 743,662.18 -73.11% 主要系赔款及罚款利得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4,917.38 129,519.88 -96.20% 主要系上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用 342,450.90 -1,117,362.92 130.65%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应纳税所得额同步增长所致。 净利润 2,276,327.15 -6,300,157.00 136.13%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净利润同步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2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洪伟艺 境内自然人 33.47% 43,812,700.0 0 32,859,525.0 0 质押 8,140,000.00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64% 10,000,000.0 0 0.00 质押 1,200,000.00 洪俊龙 境内自然人 4.54% 5,94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洪清泉 境内自然人 3.99% 5,220,000.00 3,915,000.00 不适用 0.00 林美钗 境内自然人 3.43% 4,495,000.00 3,371,250.00 不适用 0.00 李玲 境内自然人 1.99% 2,602,100.00 0.00 不适用 0.00 黄梅香 境内自然人 1.24% 1,62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陈皓 境内自然人 1.12% 1,465,089.00 0.00 不适用 0.00 许燕青 境内自然人 0.94% 1,224,100.00 918,075.00 不适用 0.00 陈永来 境内自然人 0.89% 1,165,3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洪伟艺 10,953,1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53,175.0 0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0 0 洪俊龙 5,9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40,000.00 李玲 2,60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2,100.00 黄梅香 1,6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0,000.00 陈皓 1,465,08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5,089.00 洪清泉 1,30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5,000.00 陈永来 1,16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5,300.00 林美钗 1,123,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3,750.00 路倩 1,0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系洪伟艺先生持有100%股权的公司,黄梅香女士系洪伟艺先生之配偶,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系洪伟艺先生之子,路倩女士系洪清泉先生之配偶,许燕青先生系洪伟艺先生之妹之配偶。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吴添林(已离任) 253,125.00 5,475.00 247,65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朱贵阳 506,250.00 506,25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许燕青 918,075.00 918,075.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黄文聪 105,375.00 105,375.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常世伟 573,750.00 573,75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洪清泉 3,915,000.00 3,915,00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林美钗 3,371,250.00 3,371,25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王正 517,500.00 517,500.0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洪伟艺 32,859,525.0 0 32,859,525.0 0 董监高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43,019,850.0 0 5,475.00 - 43,014,375.0 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27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