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公告编号:2024-039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7,941,945.30 241,061,638.28 2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35,628.95 36,142,617.27 -4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531,207.53 35,177,877.88 -4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76,316.10 5,445,809.03 97.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5 -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2 -5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4.49% -2.9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60,662,608.04 3,285,640,074.06 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28,203,544.37 1,319,482,914.66 0.6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196,967.49 主要是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13,346.05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7,853.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2,482.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876.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411.69 合计 1,004,421.4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元) 297,941,945.30 241,061,638.28 23.60% 随着公司新项目的运行及市场的积极开拓,资源化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使得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35,628.95 36,142,617.27 -43.18% 受经济形势影响,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降低;同时随着新项目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费用同比大幅增加,以及停工检修的影响,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531,207.53 35,177,877.88 -44.48% 主要是净利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76,316.10 5,445,809.03 97.88%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支出略有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5 -57.14% 主要是净利润减少,股本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2 -53.13% 主要是净利润减少,股本增加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4.49% -2.94% 主要是净资产增加,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5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新功 境内自然人 31.59% 44,060,250.00 33,045,187.00 质押 17,060,250.00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6% 10,828,500.00 0.00 质押 7,5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13% 2,970,283.00 0.00 不适用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1.38% 1,928,729.00 0.00 不适用 0.00 公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毛欣 境内自然人 1.35% 1,882,500.00 0.00 不适用 0.00 蔺桂然 境内自然人 1.16% 1,618,816.00 0.00 不适用 0.00 张正舟 境内自然人 1.16% 1,612,980.00 0.00 不适用 0.00 王亚君 境内自然人 1.02% 1,417,472.00 0.00 不适用 0.00 王磊 境内自然人 0.73% 1,023,711.00 0.00 不适用 0.00 深圳市中建南方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3% 1,020,1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张新功 11,015,0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15,063.00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10,82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28,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970,283.00 人民币普通股 2,970,28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28,72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8,729.00 毛欣 1,88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2,500.00 蔺桂然 1,618,8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8,816.00 张正舟 1,612,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2,980.00 王亚君 1,417,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7,472.00 王磊 1,023,7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3,711.00 深圳市中建南方实业有限公司 1,02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0,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张新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新功和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蔺桂然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18,816股,合计持有1,618,816股。公司股东张正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12,980股,合计持有1,612,980股。公司股东王磊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84,800股,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8,911股,合计持有1,023,711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张新功 39,795,187.00 6,750,000.00 0.00 33,045,187.00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高管锁定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2026年7月24日;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叶红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林瀚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史惠芳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盛波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谭映临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李恩泉 36,000.00 0.00 0.00 36,000.00 高管锁定股 根据高管锁定股的规定解锁 合计 40,011,187.00 6,750,000.00 0.00 33,261,187.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7年7月6日。 2022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1元/股调整为17.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3年7月24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06 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3年8月29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共计转换成“惠城环保”股票11,655,030股,“惠城转债”余额 为125,098,400.00元人民币(即1,250,984张)。 2、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