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8日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择机实施增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全部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股—3,076,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1.0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93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7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7,933.2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