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证券简称:科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138,973,187.50 148,531,576.33 -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27,818.26 -5,969,724.87 -5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382,761.37 -7,121,867.94 -4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80,642.88 -10,660,528.61 -230.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1 -0.0206 -55.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1 -0.0206 -55.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0.94% -0.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74,248,799.60 1,266,978,860.14 -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89,183,199.98 507,982,095.03 -3.7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345,442.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93.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38.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45 合计 1,354,943.1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2023年3月31 日 2023年1月1 日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88,696,721.17 162,144,949.81 -45.30% 变动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偿还贷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433,437.73 23,178,701.70 -89.50% 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50,018,777.88 22,917,214.71 118.26%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45,329.96 2,307,701.56 40.63%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2,477,603.79 29,742,901.94 -91.67%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付款所致。 合同负债 11,886,547.35 7,203,723.52 65.00%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13,677,581.56 10,471,974.43 30.61%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末未到付款期的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1,904.79 404,761.93 -60.00% 变动原因系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项目 2023年一季度 2022年一季度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研发费用 2,237,274.73 1,541,214.62 45.16% 变动原因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1,724.55 -66,187.41 -476.73% 变动原因系报告期票据贴现业务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478,888.48 3,650,245.61 50.10% 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转回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71,532.29 14,568.20 391.02% 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关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777,894.38 848,668.96 109.49% 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07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姜艳 境内自然人 30.08% 85,550,854.00 64,163,140.00 不适用 0.00 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5.04% 14,330,615.00 0.00 不适用 0.00 #陈中立 境内自然人 0.74% 2,100,505.00 0.00 不适用 0.0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8% 1,932,800.00 0.00 不适用 0.00 周红芳 境内自然人 0.66% 1,878,700.00 0.00 不适用 0.00 胡玉兰 境内自然人 0.65% 1,861,600.00 0.00 不适用 0.00 张大涌 境内自然人 0.65% 1,858,800.00 0.00 不适用 0.00 #周均安 境内自然人 0.65% 1,854,800.00 0.00 不适用 0.00 #谭永和 境内自然人 0.64% 1,815,000.00 0.00 不适用 0.00 黄学良 境内自然人 0.63% 1,8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姜艳 21,387,7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387,714.00 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330,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30,615.00 #陈中立 2,100,50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505.0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93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2,800.00 周红芳 1,87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8,700.00 胡玉兰 1,86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1,600.00 张大涌 1,85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8,800.00 #周均安 1,85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4,800.00 #谭永和 1,8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5,000.00 黄学良 1,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姜艳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未知。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周全凯 517,349.00 0.00 34,650.00 551,999.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024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周全凯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蒲云军 834,173.00 0.00 0.00 834,173.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姜艳 64,163,140.00 0.00 0.00 64,163,14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巴栋声 30,510.00 0.00 0.00 30,51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李岩 292.00 0.00 0.00 292.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李岩女士于2022年12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离职后所致股份将严格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合计 65,545,464.00 0.00 34,650.00 65,580,114.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8日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择机实施增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全部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股—3,076,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1.0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