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2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财务报表后,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 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1)①所述,宏达新材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止报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31件,涉 案金额3,253,812.53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另经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尚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未完成立案程序,后续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以及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1 第六节重要事项4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6 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签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文件均完整置备于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宏达新材 指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东莞新东方 指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漳州新东达 指 漳州新东达材料有限公司,为东莞新东方全资子公司 上海鸿翥 指 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观峰 指 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鸿孜 指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伟伦 指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DMC 指 硅氧烷,用于生产生胶的主要原材料 宁波骥勤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鸿孜控股股东,公司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方 江苏卓睿 指 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方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宏达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HongdaNewMate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ONGDANEWMATERI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黄俊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春常路18号1幢2层A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108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9年7月注册地址由扬中市明珠广场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2楼X29室,2019年12月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春常路18号1幢3层X13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233 公司网址 http://www.002211sh.com/ 电子信箱 hongda@002211s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燕杰 黄磊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 电话 021-64036071 021-64036071 传真 021-64036081转8088 021-64036081转8088 电子信箱 wangyanjie@002211sh.com huanglei@002211s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43711989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高温硅橡胶材料。2019年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鸿孜后,其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公司。后该专网通信业务被证监会认定为无终端运用,属于虚构业务。公司在2022年已经全面停止上述专网通信业务并遣 散相关人员。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传统高温硅橡胶业务,正常营业。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9年1月4日,上海鸿孜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122,100,000股公司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11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1)苏11执1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上海鸿孜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8,646万股作价343,764,960元抵偿上海鸿孜所欠申请执行人江苏伟伦债务。2021年10月2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变动后,江苏伟伦合计持有129,619,343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97%。而后江苏伟伦股份减持到125,735,743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07%。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海豹、杨帆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234,834,588.10 364,607,624.25 -35.59% 553,780,99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362,241.92 39,599,269.03 -174.15% -337,902,02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616,986.62 -45,990,809.20 46.47% -115,512,365.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035,828.73 67,735,427.49 -119.25% -29,211,624.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9 0.0916 -174.13% -0.78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79 0.0916 -174.13% -0.78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67% 54.37% -92.04% -152.2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309,559,441.38 345,050,231.90 -10.29% 517,305,21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264,252.34 92,626,494.26 -31.70% 53,027,225.2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34,834,588.10 364,607,624.25 见下方明细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80,578.41 1,360,642.83 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34,654,009.69 363,246,981.42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4,804,191.33 62,063,286.25 60,119,546.49 57,847,56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9,766.79 -8,034,447.59 -3,985,386.61 -13,882,64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00,764.79 -7,181,774.43 -3,952,110.24 -9,782,33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3,036.62 5,125,320.60 -3,757,058.60 -16,807,127.3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6,968.67 -527,492.86 -2,140,338.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03,246.36 729,162.92 3,296,328.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0,429.00 429,402.71 债务重组损益 1,012.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25,041.33 -4,515,792.38 -223,864,961.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0,00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96,811.58 110,088.42 合计 -4,745,255.30 85,590,078.23 -222,389,656.5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