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7】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党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胜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覃润琼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属于公司计划性事务,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2,184,344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公司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 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的股本总额80,746,13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 第六节重要事项7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9 第十节财务报告11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豪鹏科技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豪鹏有限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香港豪鹏国际 指 HongKongHighpowerInternationalCo.,Limited(香港豪鹏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豪鹏科技 指 HongKongHighpowerTechnologyCompanyLimited(香港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豪鹏国际全资子公司 博科能源 指 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曙鹏科技 指 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豪鹏 指 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20%的股权,通过子公司曙鹏科技间接持有8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豪鹏 指 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豪鹏供应链 指 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鹏新能源 指 深圳市安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曙鹏科技全资子公司 豪鹏新加坡 指 HIGHPOWER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豪鹏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为香港豪鹏国际全资子公司 越南精能 指 CÔNGTYTNHHKHOAHỌCKỸTHUẬTEXQUISITEPOWERVIỆTNAM(越南精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豪鹏国际全资子公司 豪鹏荷兰 指 HighpowerHollandB.V.(荷兰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豪鹏国际全资子公司 赣州豪鹏 指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 深圳威湃 指 深圳市威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 豪鹏控股 指 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珠海安豪 指 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安信国际资本 指 EssenceInternationalCapitalLimited(安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的有限公司,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股东 美国豪鹏 指 HighpowerInternational,Inc.(曾用名包括SRKP11,Inc.及HongKongHighpowerTechnologyInc.),曾为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退市摘牌,于2023年11月15日注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尾差 指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豪鹏科技 股票代码 00128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豪鹏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Highpower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潘党育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2年3月1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山厦罗山工业区A2栋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公司网址 https://www.highpowertech.com 电子信箱 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萍 井盼盼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电话 0755-89686543 0755-89686543 传真 0755-89686236 0755-89686236 电子信箱 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3217948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2002年10月8日,豪鹏有限设立,潘党育先生持有豪鹏有限43%的股权,设立之初至2006年2月搭建红筹架构期间,潘党育先生一直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05年11月14日,豪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将其合计持有豪鹏有限100%股权转让给香港豪鹏科技;2006年2月15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自此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潘党育先生变更为香港豪鹏科技,同时潘党育先生系香港豪鹏科技的控股股东。3、为完成公司红筹架构拆除工作、股权下翻并调整境内上市持股架构,2020年8月29日,豪鹏有限股东香港豪鹏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所持豪鹏有限43.5579%、30%、9.5670%、7.9666%、6%和2.908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潘党育、EssenceInternationalAdvancedProductsandSolutionsSPC(代表私有化基金)、李文良、安信国际资本、豪鹏控股和马文威六方。同日,香港豪鹏科技与潘党育、EssenceInternationalAdvancedProductsandSolutionsSPC(代表私有化基金)、李文良、安信国际资本、豪鹏控股和马文威分别签订了《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9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自此公司的控股股东由香港豪鹏科技变更为潘党育先生。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9-2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曾小生、王植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73号民生互联网大厦C座1401-1408、1501-1508、1601-1606、1701-1705 杨露、夏曾萌 2023.03.27-2025.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540,809,195.70 3,505,612,436.12 3,505,612,436.12 29.53% 3,317,995,468.42 3,317,995,46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297,834.14 159,126,296.39 159,126,296.39 -68.39% 253,881,970.81 253,881,97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4,928,117.95 197,138,087.66 197,138,087.66 -56.92% 181,604,306.97 181,604,306.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7,532,204.11 334,671,793.68 334,671,793.68 -29.03% 132,005,760.49 132,005,760.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2.39 2.39 -74.06% 4.23 4.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2.39 2.39 -73.64% 4.23 4.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10.30% 10.30% -8.08% 24.76% 24.76%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8,553,757,356.92 4,908,166,083.88 4,911,070,043.59 74.17% 3,581,451,961.44 3,581,451,96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61,569,655.09 2,250,858,436.99 2,250,858,436.99 13.80% 1,153,074,757.95 1,153,074,757.9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